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爷爷去世第二顺位可以转继承吗

爷爷去世第二顺位可以转继承吗?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的条件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二、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是什么?(一)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三)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转继承中的被转继承之人可以是被死亡之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四)代位继承之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之人的任何继承人。三、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转继承的这件事情上不局限于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不过,除非是遗嘱中直接把遗产分配给了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然的话,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过程中,跟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关系,所以也不存在着第二顺序继承人转继承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
      如果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在工作中受伤者,均为工伤。但是我们知道,职工受伤后是否被算作工伤需要要申请工伤认定,而申请工伤......


·签订采购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采购合同涉及很多问题,如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时间、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以及关于知识产权等。合同双方应明确签订采购合同应注意什么。在签订合同时,......


·消防验收意见书应该如何申报
      一、消防验收意见书应该如何申报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


·最新渎职侵权犯罪司法解释
      我国古代虽没有渎职罪之一罪名,但有相关限制国家工作人员的制度,凡是国家工作人员都是需要进行考核的,依据考核的内容来决定其前途。为了保护人民群......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


·离婚和财产分割可以分别起诉吗?
      离婚和财产分割可以分别起诉吗符合以下情况,可能会出现分开审理。1、双方都愿意分开处理,起诉时只诉离婚,不要求法院介入财产分割,都同意离婚后另案......


·职务犯罪数额较大应该怎么处罚
      职务犯罪数额较大应该怎么处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职务犯罪主观量刑标准:1、刑法......


·职工工伤不认定工资怎么发
      职工工伤不认定工资怎么发?没有做工伤认定之前一般都会停发工资的。工伤认定中,从法律上讲,只够受伤性质尚未确认,工资待遇也就无法确定。但用人单位......


·法律是如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条款
      当用人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时,个人应理清用人单位属于哪种情况与自已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时,个人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下面我......


·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一、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1、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依据......


·何谓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除了用于标示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来源的商标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商标类型: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是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