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试用期内的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内的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注意,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未满三个月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而并非申请,因为它没有不批准的权力!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关系尚不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按照有关规定,在劳动者办理了离职手续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系统内部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缴纳
      系统内部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缴纳一、政策解读(一)、对国税发[2000]60号文件的解读1、职工个人转让所持股份时,其转让收入减除职工取得该股份时实际......


·摩托车超载一人怎么处罚2023
      驾驶两轮摩托车,若是超载一人,也就是加上车主一共乘座了三人,即使车主的证件齐全,而且也都佩戴头盔,就是单纯超载一人,交警也要处罚200元罚款,扣......


·非法集资立案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集资其实是属于经济犯罪当中的一种。肯定受害者在遇到非法集资案件以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有些时候不一定当地的公安......


·一、最新交通事故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最新交通事故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是否国家赔偿精神损害?
      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会面对各种突发情况,对于国家机关对我们造成的损失可以得到赔偿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对于我们精神方面是否有赔偿呢。是否国家赔偿......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要什么资料?
      我们都知道一般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是必须办理国有土地证的,这样的话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要什么资料?必须要有当地政府的批......


·男人出轨需要哪些证据离婚
      男人出轨需要哪些证据离婚一、男人出轨需要哪些证据离婚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如果法......


·民法总则撤销权时效是多久
      民法总则撤销权时效是多久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撤销权时效是多久?(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一、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


·我国关于童工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童工,可能如今已经很少看到童工了,但这也不代表我国目前就没有童工的存在。在不同的国家,童工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我国关于童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