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放高利贷有何程序

放高利贷有何程序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高利贷并不合法。但是您可以选择比较靠谱的民间借贷,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接下来就来介绍民间借贷的程序:
   一、 资信调查
  1、对借款人的资信调查:
  借款人是公司或其他企业的,资信调查的内容主要集中一下几个方面:
  a、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授信、注册资本等方面去初步判断;
  b、实地勘察,主要从办公环境、不动产资产价值数量、员工数量、其他硬件设施标准、产业类型、市场份额和前景。
  c、看公司有没有大量负债、大量官司缠身的情况(这个可以从法院、社会对该公司的评价等方面入手),公司主要领导是否牵连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d、公司价值大的资产是否干净,即是否有抵押或被查封、冻结的情况。
  借款人是自然人的,资信调查的内容主要集中一下几个方面:
  a、表面印象,从衣食住行、谈吐等方面入手;
  b、社会评价,看周围的人对他的评价;
  c、银行征信记录;
  d、工作单位、岗位、社保资料;
  2、对担保人(一般情况下特指提供保证担保的单位或自然人)的资信调查。
  一般情形,我们不得接受自然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尤其是只有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而没有其他担保方式的情形,但该自然人是公司的最大股东的除外。
  当单位提供保证担保时,资信调查的内容与对借款人的资信调查内容相同,但是要特别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2.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法人(学校、公立医院、公益性社会团体等)提供保证担保的,我们不得接受,因为法律禁止它们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2 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分厂)、职能部门提供保证担保的,我们不得接受,但该分支机构已经得到企业的书面授权除外。
  3、资信调查的原则:
  资信调查宽严程度主要取决于以下四个方面:
  3.1 借款金额的大小。借款金额越大,风险越大,审查应更严格。
  3.2借款时间长短。借款时间越长,变数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审查应更严格。
  3.3 利息率的大小。一般情形下,给的利息率越大,说明借款人资金状况越差,审查应更严格。
  3.4 担保方式优劣。一般情形下,有足够实物、股权担保的公司(个人)财产状况肯定比没有担保或只能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司(个人)要好,所以对后一类的借款人资信审查应更加严格。
   二、业务操作细则
  1、借款合同。主要以借款合同范本为基础,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再作适当变更,但只能主体不能是公对公。
  2、担保方式的落实:
  A、房产抵押。首先,要审查拟用作抵押的房产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与他人共有、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共有的,必须要其他共有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出具书面同意提供担保的函)以及是否存在权利限制(主要指存在抵押、被法院冻结、查封的情形,所以必须要借款人到房产局去打印权利受限情况的表));其次,必须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不生效,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去办理登记的,也必须把相关手续文件放在我们公司,具体需要哪些文件,可以到市房产局去咨询,并随时准备。
  B、单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首先,要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划拨而来的还是出让而来的,如果是划拨而来的,我们一般不得接受,如果是出让而来的,要看出让金是否已经全部交给政府,其次要看土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其次,必须到国土资源局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不会生效,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去办理登记的,也必须把相关手续文件放在我们公司,具体需要哪些文件,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去咨询,并随时准备。
  C、股权质押。首先,原则上我们是不得接受股权质押担保的,因为股权的价值跟公司的净资产密切相关,而要对一个公司的净资产做出准确判断是很难的,所以股权的价值很难确定,也许根本不值钱。其次,做股权质押担保一定要到公司注册的工商局去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否则相应质权不生效,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去办理登记的,也必须把相关手续文件放在我们公司,具体需要哪些文件,可以到工商局去咨询,并随时准备。
  D、应收账款质押:首先,原则上我们是不得接受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的,一则是因为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很麻烦,程序复杂,一旦出质人不愿自动履行,还是得打官司;二则是应收账款不确定因素多、相对分散,不容易操作和把握。其次,用应收账款作质押的,必须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信贷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甚至需要在此之前办理公正,否则相应应收账款质权不生效。
  E、动产抵押或质押。动产质押相对比较简单,只要把用于质押的动产交付给我们便可,而对于动产抵押的,要区分不同对象做不同对待:
  1、对汽车、船舶、航空器等有相应登记部门的,最好到相关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虽抵押权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抵押人(车俩所有人)在此期间把汽车(船舶、航空器)卖给第三人了,则抵押权自动失效。
  2、对于其他动产抵押的,则不需要办理登记,自抵押合同(抵押条款)签订之后便生效,也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F、其他担保方式:例如汇票、债券、支票及知识产权质押等等。
  3、如何放款、如何计算利息?
  年利率一般不得超过24﹪左右,月利率不得超过2﹪左右,日利率不得超过1‰左右,根据上述标准、借款本金及日期便知道可以写进借款合同中的最大借款利息,其余部分则以现金借据的方式操作,但借据日期要提前。
   放高利贷有何程序?上文已经对此做了详细的解读高利贷收取高额的利息,实际上这种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称不上违法,只要不发生纠纷,一般情况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您理性的放贷借贷,高利贷也是可以解决一些人的燃眉之急,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认缴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具体是什么
      一,认缴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具体是什么认缴注册资本总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又称发行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即股东......


·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什么时候才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呢?一般情况下是在夫妻离婚,并且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此时一方实际取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


·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定
      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定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院财产保全超诉讼标的额可以吗?
      法院财产保全超诉讼标的额可以吗??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


·用人单位申报童工该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严禁聘用童工,如果劳动监管部门发现用人单位申报童工的聘用记录,那么该劳动监管部门应该对该用人单位按照童工的数量......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几个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几个月?根据伤情(病历内容)来决定误工费的赔偿期限,治愈出院的一般只赔住院期间的,出院后需要适度休息的一般按实际情况承担2......


·看守所羁押是侦查之后吗?
      看守所羁押是侦查之后吗?一、看守所羁押是侦查之后吗?看守所羁押不是是侦查之后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即在侦......


·担保人干什么的,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干什么的,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担保是约定保证责任的一种方式,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很多人对于担保并不了解,比如担保人干什么的?担保人......


·监外执行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监外执行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


·车祸脸部毁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造成车祸脸部毁容赔偿标准是什么?它给受伤人不仅带来身体伤害而且精神心理伤害更是巨大。赔偿标准有几个方面考虑,如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