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几种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几种
  
  一、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几种
  
  (1)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但更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的整体进步。
  
  (2)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
  
  (3)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所有文明国家实施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目的。
  
  (4)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的范围
  
  (1)个人使用。即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符合这一情况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①使用他人作品的目的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而不是商业性的;
  
  ②限于个人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使用,“个人”不得作超出家庭范围的解释;
  
  ③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发表的,未发表的作品不在合理使用之列。
  
  (2)引用。即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引用应当适当,“适当引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①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一问题;
  
  ②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③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3)新闻报道使用。即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对政论性文章的转载转播
  
  (5)对公开演讲的转载、转播
  
  (6)教学使用。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该范围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①其目的限于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与复制作品,只能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②使用的须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使用他人作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利用,也不得无故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7)公务使用
  
  (8)图书馆陈列或保存版本
  
  (9)免费表演
  
  (10)室外陈列作品的使用
  
  (11)对汉族文字作品的翻译。即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 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但是应当注意到:
  
  ①该规定仅适用于原作品为汉族文字作品;
  
  ②翻译作品仅限于在我国境内出版发行,如果超出国内发行的范围,就侵犯了作者作品的翻译权。
  
  (12)盲文出版
  
  成少数 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但是应当注意到:
  
  ①规定仅适用于原作品为汉族文字作品;
  
  ②翻译作品仅限于在我国境内出版发行,如果超出国内发行的范围,就侵犯了作者作品的翻译权。
  
  《著作权法》保护的自然是一系列的作品,而著作权也被称之为版权。虽然,现在我国对著作权的取得,采取的自动取得原则。除了,计算机软件之外,其余的作品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先登记了才能享有著作权。但是,就日后对作品的保护而言,建议还是办理以下著作权登记手续,也方便日后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收集出轨证据才会被采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发现对方有出轨行为的话,此时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但在离婚的时候为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对方出轨。那么实......


·发票开出多久可以认证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


·怎样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造成众多交通事故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原因,刑法为预防和惩罚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在进行商铺租赁的时候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那么关于商铺租赁合同
      在进行商铺租赁的时候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那么关于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有哪些呢?在遇到这些问题后,我们要解决问题又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呢?针对......


·民事诉讼再审中被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中被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重审是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的情形,有很多啊案件是必须进行重申的,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可以进......


·侵犯著作权罪7万元的违法获利怎么判刑
      侵犯著作权罪7万元的违法获利怎么判刑一、侵犯著作权罪7万元的违法获利怎么判刑?侵犯著作权罪7万元的违法获利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有哪些?一、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可以通过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私了)、卫生行政部门行......


·如果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
      如果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患者在就医的时候如果因为医生的过错或者是医疗机构的条件等等很可能会造成医疗事故,而医疗事故中的医患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何处理
      在专业机构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看,这个鉴定结论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况。要是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话,那么此时当事人又......


·行政诉讼回避人员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回避人员包括什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5条中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如果本......


·只要工会同意就不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只要工会同意就不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会同意并不能认定是否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司法机关的判决才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