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不离家继续同居违法吗?

离婚不离家继续同居违法吗?
  
  一、离婚不离家继续同居违法吗?
  
  离婚不离家继续同居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同居关系不一定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若不办理复婚登记,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是一种确认合法婚姻的必要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就已不复存在。如果想再次承认婚姻的有效性,就必须按照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二、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1、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14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4、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5、非法同居的处罚一般是不会有的,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就是非婚同居,现在也不说是非法同居。
  
  6、非婚同居期间生的小孩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离婚的法律后果
  
  1、人身方面: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2、子女抚养方面
  
  (1)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故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财产方面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夫妻在办了离婚之后仍然会居住在一起,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应该考虑到后期的法律关系问题,如果没有复婚而继续同居并产生了一些财产上的关系,最后发生纠纷就会让法院无法根据其相应的关系作出合理的裁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残疾赔偿金年限怎么计算
      残疾赔偿金年限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举......


·新安中学老师醉驾会被处罚吗?
      新安中学老师醉驾会被处罚吗?会被处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其单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最高......


·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形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


·未成年人出具的欠条是否有效
      未成年人出具的欠条是否有效一、未成年人出具的欠条是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 )中江律代字 第 号    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纠纷一案,委托南京市中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


·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一、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符合重复缴纳税收等退税的条件可以......


·离婚前怎样保护财产
      离婚前怎样保护财产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


·信用卡诈骗持卡人损失,持卡人有没有补偿
      信用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利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别人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诈骗活动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当遇到信用卡诈骗的时候,很多人是无力偿还......


·酒精测试仪吹出多少算醉驾?
      酒精测试仪吹出多少算醉驾?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的规定,如果经吹气检测,并将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


·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 赔偿项目?
      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在出现车撞人的情况下,意味着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自然就需要由公安交警大队的交警介入,依法对事故做出相应的......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多久?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有越来越多的人们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时候选择诉讼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也是最有法律效力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