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协商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协商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公司单方面通知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是口头通知,不是书面通知, 这个是否拥有法律效应,那么通知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相信朋友们在生活中也遇到过这种难题,下面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协商解除合同是否要通知
  
  协商解除合同的唯一条件是双方达成解除的合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无条件地解除。双方协议行为不需要通知,因为通知是单方的告知行为。达成协议本身就包含了双方的合意,没有必要再行告知。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四种情形:
  
  1、协商解除;
  
  2、过失性辞退;
  
  3、无过失性辞退;
  
  4、裁员。
  
  三、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的相关表述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段文字的含义有两点,第一,“可以解除”在法律用语上是指“有权解除”,而不是“当然解除”,即单位具有了解除或不解除的选择权,单位选择解除的,必须作出解除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劳动合同履行截止的效果。单位不作通知,则解除机制没有启动,原劳动合同没有理由中断,只能继续履行。
  
  在最高人民法院一个答复中,也间接地确认了过失性辞退需要通知的态度。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过失性辞退,笔者注)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第二,法律并没有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照无过失辞退条款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在过失性辞退中,是没有通知形式的要求的。即口头通知亦可。但口头通知需要有证据证明确曾通知,否则如果劳动者否认曾经通知过,审判中只能视为没有通知,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中断,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四、无过失性辞退
  
  无过失性辞退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医疗期满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的相关的表述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想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则必须通知,并且要以书面形式。单位希望多付一个月工资而立即解除的,也需要通知,理由同上,即使存在法条列举的情形时,也不是当然解除,而是有权解除,权利的行使需要作出意思表示,告知对方。
  
  五、裁员
  
  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向每个被裁劳动者发出通知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中关于程序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没有向被裁劳动者发出通知的要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规定的裁员程序中,也没有这样的要求,而是规定将裁员方案(包括裁员名单、时间、步骤)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后正式公布。这本身就是一种告知方式,因此,可以认定,在裁员时,不需要再向被裁劳动者发出通知。
  
  从上文整体来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裁员也不需要通知,但需要提前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过失性和非过失性辞退都需要通知。那么通知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请您根据以上所说要适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希望真的能够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一、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退休之后,那么便需要到相关的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退休之后,那么便需要到相关的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然后开始领取相应的退休金,但是也有一些人会问,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之后,由于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首先要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然后才能做出相应的鉴定。而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往往都比较......


·202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哪些?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哪些?土地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在其使用和规划上都有着严格的标准。农村土地作为集体经济里的一部分,与每个农民的利益都离不开......


·买房几年可以卖出去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
      买房几年可以卖出去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该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该怎么办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


·司法鉴定文书书写时间应如何做?
      随着司法鉴定的不断发展,文书的书写时间也能得到准确的鉴定,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这是刑侦技术的一大突破。司法鉴定文书书写时间要如何鉴定呢?大部......


·病假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
      病假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劳动......


·借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
      借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必须是他本人到场才能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1、借别人的驾驶证去扣分,必须是他本人拿着驾驶证、身份证,拿着你的车辆行驶证,......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


·酒驾和醉驾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综上所述,饮酒后驾驶机动
      酒驾和醉驾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综上所述,饮酒后驾驶机动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