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儿的遗产母亲继承可以吗?

女儿的遗产母亲继承可以吗?女儿的遗产可以由母亲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二、遗产继承的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于遗产继承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遵守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涉及到女儿的遗产,可以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处理,乡亲是符合继承的相关要求的,但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或者第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抓人吗
      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抓人吗?刑事自诉案件也可能会逮捕嫌疑人,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因此,刑事自诉案件在符......


·劳动者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怎么算?S=K×(1N×Q)S-岗位工资;K-职层工资基数;N-所在职层的职级数;Q-级差系数二、什么是岗位工资岗位工资(PostWage)是指以......


·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现场安全管理目的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管......


·骗婚属于无效婚姻吗,无效的婚姻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在结婚后,若感情破裂是按照法定流程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一、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能更改么?
      一、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能更改么?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更改。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


·河南农民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农民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在公司并购操作中,合理确定公司并购的定价是公司并购成功的关键一步。并购定价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对并购物所确定的价格,......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最新的是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最新的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犯罪未遂类型的分类有哪些
      犯罪未遂类型的分类有哪些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


·离婚中损害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中损害赔偿条件都有哪些(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


·有限公司病假能扣工资吗?
      有限公司病假能扣工资吗?向公司请病假能扣工资,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所发放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即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