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书遗嘱鉴定样本规定是什么?

自书遗嘱鉴定样本规定是什么?自书遗嘱鉴定样本规定是样本必须要具有客观性,由于存放在第三方而显得公信力更强一些,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所以,你必须准备好鉴定所需材料,并交纳鉴定费用。当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二、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是什么?(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遗嘱在我们国家他是当事人自己订立的,而遗嘱的内容就是对于财产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通常情况下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之下,都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拟定的继承,当然,如果是需要对于笔迹进行鉴定也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寻衅滋事案件构成要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案件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


·遗嘱和后来签的协议哪个有效?
      遗嘱和后来签的协议哪个有效?1、最后一次为准,如果是被继承人参与订立的,那么分割协议可以百视为新遗嘱,与旧遗嘱冲突度的地方则以分割协议为准。2、......


·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哪些条件犯罪嫌疑人如果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应当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


·发明专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明专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发明专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发明专利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刑法规定参与绑架罪从犯怎么判
      刑法规定参与绑架罪从犯怎么判一、刑法规定参与绑架罪从犯怎么判?绑架罪从犯会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


·?
      ?一、交通事故人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


·多人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多人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多人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


·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单位损失吗?
      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缴纳违约金。如果是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现在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严重交通事故会导致受害人死亡。对于受害人的赔偿标准,南京市也出台过相关政策,下面我们来看看南京交......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怎么写 (一)一至四级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怎么写(一)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


·网约车违章扣分申诉可免罚的情形有哪些
      现在都市生活的群体提到网约车以后应该都不陌生,网约车省去了您长时间等待出租车的时间,利用手机软件就可以提前的在网上能够预约到出租车辆。网约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