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和相互斗殴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和相互斗殴区别主要是什么?
1、侵犯客体的不同
故意伤害罪仅仅是侵犯一个或数个被害人个体的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相互斗殴行为,不仅侵犯被害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其聚众行为和斗殴行为还分别或共同侵犯了社会的公共秩序。
2、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不同,但斗殴造成对方轻伤的,仍以故意伤害论处。
二、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涉嫌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实际上,相互斗殴和故意伤害是可以转化的,但彼此都把对方打成了轻伤的话,也不是说就一定要追究双方的刑事责任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自己是轻伤,对方是重伤的,受轻伤的一方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怎么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
·民事诉讼关于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是谁?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是谁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
·为什么会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一、为什么会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有改变管辖的、补充侦查的等情形时,重新计算......
·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
·一、山东交通误工费年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一、山东交通误工费年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有哪些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有哪些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一种转让行为,这种行为是由原持有人将其自身标的物的所有权全部移交给相关的权利购买交易人,将所......
·法院第一次开庭开多久时间?
法院第一次开庭开多久时间?法院第一次开庭所需要的时间需要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之间时间间隔,但是对于案件的......
·房屋增值部门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增值部门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房屋增值部门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