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二、破产程序
  
  1、提出整顿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三个月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被申请的破产企业进行整顿,法律规定,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2、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应有清偿债务的期限、数额及要求减免的数额请求。
  
  3、和解协议的讨论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在全体债权人召开的会议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和解协议进行讨论、表决,一旦通过,经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即发布整顿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4、制定整顿方案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企业主管部门见到整顿公告后,应协助企业拟定整顿方案,并交企业职工大会讨论,原企业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持整顿工作。
  
  5、企业整顿情况的监督
  
  拟破产的企业进入整顿阶段,其整顿的情况由企业职工大会和债权人进行监督,负责整顿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向职工大会和债权人会议报告整顿情况。对企业整顿的过程,职工大会和债权会议应作全程监督,监督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和解协议,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移财产或非正常压价出售财物、放弃债权等不法行为,如发现有不法行为,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6、裁决整顿结果
  
  企业经和解整顿后,能按和解协议解决与债权人的债务纠纷,按协议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应公告终止破产程序,恢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反之公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公司在破产赔偿时需优先拨付 ?破产费用,例如破产诉讼费,财产管理费用。然后按照职工欠薪和劳保费用,税务部门相关欠税,企业债券的顺序依次拨付,从中可以看主,法律是优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买房子付了首付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一、买房子付了首付贷款下不来怎么办?1.了解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并补救当得知贷款办不下来时,首先要找银行业务员了解自己贷款批不下来的原因,然后相......


·法院能否直接解除合同判决,有哪些方式
      法院能否直接解除合同判决,有哪些方式一、法院能否直接解除合同判决关于合同解除,一般认为必须经过通知的程序,法院并不能直接判决解除合同,然而在......


·通常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
      通常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一、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在民法上,签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签章的,不会影响......


·实习协议重要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我们在进行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会先经历实习的过程的,在进行实习的时候,很多劳动者会对实习协议的签订比较马虎,不是特别重视。那么,实习协议重要......


·行政处罚罚款执收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罚款执收有哪些规定?行政处罚是给违反了一些规定但其行为举动实质上又没有构成犯罪的人的处罚。行政处罚通常是对事业单位的人员做出的。但......


·股东会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
      股东会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股东会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是有效的,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


·员工主动离职指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员工主动离职指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


·经济诉讼的概念
      1、当谈到经济诉讼的时候,大家应该脑海里都有一个简单的概念,通俗的说,就是人们因为金钱方面的一些事情而进行的纷争与诉讼。但法律上是怎么理解的呢......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男方提出离婚后女方不能得到什么补偿,除非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行为撤销的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行为撤销的问题?当公司在申请破产后,相关法院就会进行受理,那么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


·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就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而此时女方想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也需要收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