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产继承权是一种人身权吗

遗产继承权是一种人身权吗?继承权是一种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的权利。继承权是基于近亲属的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权,因而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继承权包括了财产利益的内容,继承权的取得要以一定的身份为基础,所以不能单纯地说继承权为财产权或人身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遗嘱的方式主要有哪些?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三、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4、经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综上,遗产继承权不单纯是人身权,也包含了财产权,意思就是自己的继承权被他人侵犯了的情况下,其实也等于对方侵犯到了自己的财产权,遗产继承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而且,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要大于法定继承顺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安全生产事故由哪个部门认定?
      安全生产事故由哪个部门认定?一、安全生产事故由哪个部门认定?安全责任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认定。《安全生......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2023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变更抚养权规定是应当在离婚之后向法院来提出一个申请,当然这样的一种申请必须要是有一定的理由,比如说自己的经......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


·定期限劳动合同
      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


·公司法债权公告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作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国家对公司法做出了详尽的解释,那么公司经营不利、濒临破产,公司就要按公司法债权公告进行公示,那么公司法债权公告包含哪些......


·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不
      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劳动者会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而单位最后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劳动者会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而单位最后也是依法进行了支付的。那到底实践中,什么时候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呢?关于这......


·合同解除后是否返还原物?
      合同解除后是否返还原物?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


·司法鉴定拖延做鉴定怎么办
      司法鉴定拖延做鉴定怎么办手续其全,法医故意拖延,不做鉴定的:1,当事人可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来处理;2,司法行政机关主要......


·乱用职权与玩忽职守哪个重?
      乱用职权与玩忽职守哪个重?根据最高刑罚来看,玩忽职守最高刑罚是十年,滥用职权的最高刑罚是七年,所以是玩忽职守罪比较严重。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


·中止执行,能否再次提出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