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多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十年,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或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追诉的时效最长是经过十年。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起点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最低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1、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2、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申请的形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三)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每个案件的诉讼时效都是不一样的,如果由于一些法定的原因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者是中止,在恢复的情况下,需要重新计算新的诉讼时效。在案件比较发杂的情况下,建议找个比较资深一些的律师,进行辩护对当事人特别的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非法集资的主要负责人是谁?
      非法集资一直是我国打击的一个犯罪行为,因为非法集资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受害者比较多,辞职法集资涉及的资金极其巨大,相关法规将......


·工伤赔偿的变动有哪些?
      工伤赔偿的变动有哪些?一、工伤赔偿的变动有哪些?工伤赔偿没有太大的变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出险费用?一、出险次数与保险优惠之商业险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在商业保险方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标准中毒品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我们看到有关法制的节目或是想到法律,最先出现在脑海中的主角应该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法律在现实世界的化身,作为正义的执行......


·撞死人赔偿多少万50岁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每年都不一样,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什么?水利工程是非常重要不可缺少的,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水利工程大大的降低了人们在自然灾害到来的时候所受到的损失,是我......


·离婚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
      离婚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


·一、酒驾和醉驾造事的区别是什么?
      一、酒驾和醉驾造事的区别是什么?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一、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


·新婚姻法 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一)、非法同居的含义1、同居是指男女双......


·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离婚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