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以下五种情况下,股东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是公司股东。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叙五种情况之一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他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它的特点是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公司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例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出资不实的。出资不实时,由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4、股东抽逃资金。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5、公司注销,如果经清算公司仍有财产,由分得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分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企业破产法》
  
  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 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在我国,如果公司宣布破产的话,公司还是要对其所欠下的相关债务和员工的相关安置问题做出一定的处置。会用公司名下的相关不动产和注册资金来对相关的债务和员工进行一定的偿还。如果注册资金和不动产不够处置员工和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就有股东来进行承担相关的偿还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承租人在租期内擅自转租房屋,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原房东的同意,而
      承租人在租期内擅自转租房屋,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原房东的同意,而将房屋转租给他人。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否有效呢?对于原房东来讲,若遇到承租人擅自转租房......


·未立遗嘱如何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未立遗嘱如何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


·诉讼期间夫妻债务可以恶意转移吗
      诉讼期间夫妻债务可以恶意转移吗?不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发现夫妻恶意转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 新《民法典》明确的......


·故意伤害罪轻伤判几年?
      故意伤害罪轻伤判几年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实施并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请求保护的权利、转让......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1.对事故后果负直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


·私募基金合同里能否写明保本保息?
      私募基金合同里能否写明保本保息?一、私募基金合同里能否写明保本保息私募基金承诺保本属于违规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有人欠钱2万元不还怎么办?
      有人欠钱2万元不还怎么办?有人欠钱2万元不还的可以直接要求还款,也可以申请调解或者起诉处理,当事可以提交诉前财产保全,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


·2023年办理商标续展期限是多久?
      2023年办理商标续展期限是多久一、办理商标续展期限是多久?册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一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


·合同法规定延迟发货违约金?
      合同法规定延迟发货违约金?一、民法典中对于违约的定义: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