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
  
  一、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
  
  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同出具公证书。
  
  如果想提高公证效率,作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须准备与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继承公证的公证费多少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2015年遗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 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结合通知精神,对按规定权限由本地区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于9月底前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遗产继承不是必须公证。如果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遗产必须是合法财产,有的继承人之间可能会发生纠纷,公证可以防止纠纷的发生。公证是一项民事行为,需要当事人自愿办理。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处理,处理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


·一、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
      一、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1、环境污染案件审理时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


·一、驾驶员醉驾多少天可以探视?
      一、驾驶员醉驾多少天可以探视?只有等到法院定罪判刑之后家属才可以到服刑的监狱进行探视,《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


·一、妻子婚外生育属重婚罪吗?
      一、妻子婚外生育属重婚罪吗?婚外生育也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


·侵权责任判断方法都有哪些?
      侵权责任判断方法都有哪些?一、侵权责任判断方法都有哪些?判断某公民或者是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方法主要是各项归责原则,具体的归责情况如下......


·银行不放贷责任谁承担
      政府为控制房价增长,进一步收紧信贷政策。许多银行延迟或暂停发放贷款。由此在房屋买卖中产生争议:约定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款,银行逾期放款,是否......


·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一、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


·总公司如何控制分公司签署合同?
      总公司如何控制分公司签署合同?总公司应当对分公司提交的相关签订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案件对应的应该是刑事公诉案件,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其实都是属于公诉案......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


·只有独生子女没立遗嘱怎么继承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只有独生子女没立遗嘱怎么继承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分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加分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