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贷签好合同可以毁约吗

车贷签好合同可以毁约吗?车贷签好合同后是不可以毁约的,除非贷款合同是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向银行借款,合同中一般都有违约金的约定,而民间借贷多数不约定违约金。但是没有约定违约金并不意味者债权的权益得不到保护,除有权要求归还本金外,应当赔偿利息损失。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答计算,如果是民间借贷,可要求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企业间的借贷属于违法的,不支持利息要求。二、车贷合同要注意的内容有哪些?1、标的。买卖要明确确定车的牌子、产地、制造商、型号、批号、配置、选装设备,以及颜色、装潢,甚至还要确定是否返修车、库存车,确定里程表公里数,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另外,有些车还要明确是原装还是组装,二手车要确定使用、修理、零件更换等事项。2、价款。要明确销售商报价包含的内容,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是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买车的费用主要有:车价、购置费、保险费、牌照费、税,以及销售商代办保险、贷款、竞拍牌照、上牌、装潢、取车或送车等有关购车事务的代办费。另外,还要明确是否有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以及有无免费项目、是否有折扣等。3、交付。合同要明确交车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交付车辆时发现车辆质量和交车手续等问题的处理方法。同时也应明确付款的时间、方式。交车时,购车者除拿到钥匙和汽车外,还应该得到:汽车销售发票、车辆合格证、进口车的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保修卡和保修手册、二手车的以往维修记录、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车辆行驶证或者移动证,以及车辆的产品使用书和产品说明书、保险单等。4、质量、维修、售后服务。在上述约定之外,还有关于车辆的质量、维修、售后服务等事项也应当明确,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防止售后无人管等情况发生。5、违约责任。权利义务事项约定明确后,谁守约谁违约就容易判定了。而违约责任需要约定的是,一旦确定违约,违约方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定金是一种常用的保证合同履行的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将不能返还或者充抵车辆价款;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将双倍返还定金。6、争议解决。对合同约定事项发生不一致的看法就是争议。解决争议的方法最初都是协商。当合同各方协商不能一致,发生僵持,就需要合同以外的公正力量介入。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人民法院诉讼或者仲裁机构仲裁,但两者只能选其一。如果不选,就是放弃选择仲裁。选择仲裁应写明机构全称,如上海仲裁委员会,否则等于未选。选择法院主要是选择哪个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如购车人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购车,可以约定在购车人所在地法院诉讼。如不选,依法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诉讼。当然,司法实践中机动车贷款合同可能是从银行正式放贷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这个时候就应该具体以车贷合同的约定为准了,如果没有确定是否要贷款买车,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不要签贷款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员工工伤康复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员工工伤康复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员工工伤康复期工资待遇仍然享受原来的工资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罪判缓刑的条件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罪判缓刑的条件一、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罪判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一、驾驶员醉驾被关在哪里?
      一、驾驶员醉驾被关在哪里?醉驾判3至6个月的话,一般不会放到监狱执行,直接关押在看守所,直到刑满释放。醉驾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是要判刑的。一......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如何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如何管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如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投资者和股......


·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


·法律规定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嫖娼卖淫活动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严厉打击的,一旦被抓住,自然需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而此时就让一些人认为嫖娼卖淫的行为就是犯罪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一、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高新技术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想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


·诉讼时效期届满权利人丧失权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期届满权利人丧失权利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中,对方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的,法院将判决......


·拘役前五项检查不合格怎么办?
      拘役是我国刑罚主刑体系中制裁手段相对较轻的一种,其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不是很大的轻犯罪。为了实现刑法教育改造和惩罚相结合的目的,犯罪......


·在我国背后诽谤他人犯法吗
      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一些人,他们在背后说谁谁的坏话,甚至对当事人进行恶意造谣。如果行为人所说的谣言对当事人的名誉,生活等造成了较为严重......


·注册商标续展去哪办理手续
      商标续展去哪办理手续不管是什么样的商标,若是需要办理续展手续,则一般都是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提出申请的。当然,在实际办理商标续展的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