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那些

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那些 一、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哪些
  财产清查不仅包括实物的清点,而且也包括各种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的查询核对。另外,财产清查范围不仅包括存放于本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也包括属于但未存放于本企业的财产物资(也可以包括存放但不属于本企业的财产物资)。财产清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如下:
  1、货币资金的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
  2、存货的清查,包括各种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等的清查;
  3、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器具、运输工具等的清查;
  4、在建工程的清查,包括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的清查;
  5、对金融资产投资的清查,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的清查;
  6、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清查;
  7、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的清查。
   二、财产清查程序
  财产清查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一般包括三个步骤:
   1、清查组
  财产清查前成立清查组,负责财产清查的组织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实施清查以前,合理安排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清查结束后,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由清查小组负责安排主要包括:会计部门提供的完整、正确会计记录,财产管理部门将各种手续办理齐全、将实物整理整齐,并准备有关的衡量器具及清查所需的登记表。
   3、进行清查
  清查人员按清查组的计划和要求,进行清查。在清查财产物资时,应有财产物资的保管员在场,并登记盘点表;清查现金,应有出纳人员在场,并登记现金盘点报告表;清查银行存款,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核对,并记录“未达账项登记表”,必要时还可以到银行查证;清查债权债务,可通过询证、函证进行核实,并登记“结算款项核对登记表”。
   三、作用
  1、确定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的实有数,查明账存额与实存额之间的差异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以便及时调整账面记录使账存额与实有额一致,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和可靠;
  2、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储备和利用情况,以便采取措施,充分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促进财产物资的有效使用;
  3、查明各项财产物资有无挪用、贪污、盗窃以及有无毁损、变质和浪费等情况,以主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保护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检查会计主体对财经纪律的遵守情况,查明各种往来结算款项的结算是否正常,及早发现长期欠的债权、债务,避免坏账损失的发生,并自觉遵守结算纪律和制度;
  5、查明财产物资的验收、保管、调拨、报废以及现金出纳、账款结算等手续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综上,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七种,它们是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产品存量,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等一切与公司相关的资产。在进行财产清查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成立财产清理小组统筹管理清理过程,然后才能去开展清理工作。这就是为您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当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双方可以会选择离婚。对于任何一方来说,离婚都是一件大事,需要妥善处理,尤其是财产分割上面,更应该......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计算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计算是多久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


·刑诉法解释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时间的规定比较多,也就是在生活中遇到了侵权行为,如果过了很长时间在进行起诉按照相关规定就属于过了起诉时间限制,因此我们要对......


·公司法股东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公司法股东民事责任包括哪些?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的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或者公司的章程等等,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一般所承担责任的大小......


·赌场放高利贷犯法吗?
      赌场放高利贷犯法吗?赌场放高利贷犯法吗犯法。《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购房人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购房人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2)开......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程序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程序吗?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程序,但是要有明确的条件。一般认为,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至少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租赁......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完工后,为了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以防质量不合格造成事后的麻烦,在工程结束后会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


·职务侵占罪报案地点究竟应该是哪里?
      今天在文章开头,我们想问您一个问题:假如你在上海的公司出现了职务侵占现象,但侵占人是从外地客户处获取的公司财产,也就是说不是在该公司的属地发......


·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
      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


·实践中,一般保险赔偿的基本流程如下:
      实践中,一般保险赔偿的基本流程如下: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