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判多少年,怎么量刑

盗窃罪的量刑受盗窃金额影响很大,那么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要判多少年呢?问题在于如何定义“数额巨大”,在相关法律中对此作出了一些阐述,的我们将为您整理这些结论,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
  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判多少年怎么量刑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盗窃罪量刑标准: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0000 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 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怎么判刑的知识,根据上述内容可看出,数额巨大的盗窃案量刑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有许多区别,上述内容是我们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整理得出的结论,简单地为您介绍这一问题,如果您想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在网站询问在线专业律师,或者拨打咨询热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补缴社保是否受2年时效限制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为由不再查处的,人民法院......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遗产的继承处理首先要看被继承任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两者都有的先按......


·一、劳动合同和劳动所在地不一致去哪里仲裁?
      一、劳动合同和劳动所在地不一致去哪里仲裁?一般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仲裁委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


·一、申请上调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一、申请上调抚养费应该怎么办?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你是法定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主张增加的抚养费数额,可......


·破坏军事设施罪既遂如何判刑
      破坏军事设施罪既遂如何判刑一、破坏军事设施罪既遂如何判刑?破坏军事设施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


·饮酒驾驶营运车辆应该怎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有什么要求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要求??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


·信用证有效期最长是多久
      信用证有效期最长是多久?一、信用证有效期是什么意思?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在外贸业务中,信......


·出差期间遇双休日有加班费吗
      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双休日内继续上班,也即安排劳动者在双休内加班的,应该付劳动者加班费。但是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出差,而在出差期间又刚好遇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为何设立时效?
      日常生活当中,不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方面的诉讼,他都有着诉讼时效的规定,同样的国家赔偿的申请,他也有时效规定,也就是说,这时在经过一定的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