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二)、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即第一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第二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第三缴纳所欠税款;第四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第五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如果剩任意财产不足全额偿付优先股股本,则按先股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
   二、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由此可知,公司清算赔偿顺序比不是依照债权人谁主张就给予清偿,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清偿。如果遇到公司破产同时自己是债权人的情况,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梳理清偿程序,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手或离婚是否有青春损失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分手的恋人乃至离婚的夫妻,认为自己为对方付出的过多,希望对方在经济上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会提出关于对方应该赔偿自己青春损失......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合同法法律要求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合同法法律要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合法权益。解除劳动合同要分为......


·商品房合同生效必要条件是哪些?
      商品房合同生效必要条件是哪些?一、商品房合同的概念商品房合同又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


·专利发明人可否做变更?
      专利发明人可否做变更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


·成都社保最低个人缴费是什么?
      作为在成都生活工作的人,用人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社保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那么在成都工作,您知道成都社保最低个人缴费基数吗。社保里面......


·网络金融诈骗如何量刑?
      金融诈骗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只要是公安机关掌握了确切的证据之后,......


·名誉损失费一般多少钱?
      名誉损失费一般多少钱?一、名誉损失费一般多少钱?名誉损失费赔偿需根据影响实际情况决定,没有具体规定。关于赔偿的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


·法律规定二人打架该如何处理?
      二人打架本来就只是他们之间用比较极端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手段,但是如果出现了受伤并且影响到了其他人或者社会利益就必须追究他们的责任并且要对其进行......


·死缓最少服刑多少年
      对待死缓犯,一般在两年缓刑期满后会有两种情况,一是核准执行死刑,二是减刑。这里的减刑又分为减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这样下来死缓犯其实也是有一......


·一、交通事故对方伤好了不出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伤好了不出院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伤好了不出院肇事者可以要求其出院,协商不成,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


·不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不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成立法理通过分析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特定义务,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件已呼之欲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