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认缴之下公司欠债股东如何担责任?

认缴之下公司欠债股东如何担责任?
  
  一、认缴之下公司欠债股东如何担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认缴制度下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5、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实施的是认缴的制度,这也就意味着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并不需要实际的缴纳出资的资本,只要在日后完全的缴纳资本就可以了,但是有一些股东他们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出资,所以会导致对于公司的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虽然如今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不断加强
      虽然如今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不断加强,国家的交通事故惩治也在越来越严格。但仍有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事故依旧频发。更有甚者肇事逃逸。那么交通......


·公司法转让股权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如何规定?
      公司法转让股权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如何规定?一、公司法转让股权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如何规定?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


·犯罪未遂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犯罪未遂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但是可以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而要是出现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则最好掌握其中的一些技巧,这样更......


·醉驾进看守所和什么人关在一起?
      醉驾进看守所和什么人关在一起?《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江西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江西医疗纠纷赔偿标准一、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


·诈骗和招摇撞骗哪个罪重
      诈骗和招摇撞骗哪个罪重一、诈骗和招摇撞骗哪个罪重?诈骗和招摇撞骗都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罪行为,两个罪名没有哪个重,哪个轻之分,......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目前,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居多,而此后对事故进行处理,就需要肇事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死亡赔偿金。......


·法律上入户盗窃从重处罚吗?
      一、法律上入户盗窃从重处罚吗?在法律上,并没有入户盗窃从重处罚的说法。关于“户”的范围,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