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父母因虐待被撤销监护权后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父母因虐待被撤销监护权后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父母在依法被撤销监护权后是还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父母依法应当对子女实行监护义务,并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应当负担的义务。《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二、什么情形下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对于具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体或者精神健康行为的、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依法制定监护人。因此,对于严重虐待、殴打子女行为或者不依法履行监护资格的,法院是可以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银行信用卡犯罪怎么办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我们都听说过对于醉驾的一些相关处罚
      我们都听说过对于醉驾的一些相关处罚,同时也了解醉驾对于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讲的处罚规定是有多么的严重,所以今天我们讲述醉驾吊销a2驾驶证的还能不能......


·上班三天离职没办入职可以吗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工作。只有通过上班,才能够获得日常生活、生产所需要的物质资料以及精神资料的来源和保障。除此之外,通过工作也可以实现......


·公司法增资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增资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打架事出有因算不算故意伤害罪
      打架事出有因算不算故意伤害罪?事出有因打架造成当事人轻伤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


·《民法典》房产分割问题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房产分割问题有什么规定1、房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


·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规定是有监护人赔偿,但是所说的是无经济赔偿能力还是无监护的民事行为能力导致无法赔偿。在《未成年人保......


·欠款人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


·最新传销非法集资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传销的危害十分强大,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传销可能会涉及到许多人,同时传销的手段十分多而且让人放不胜防,包括最近一段时间出来了一些......


·一、朋友出资购房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朋友出资购房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1、婚后朋友出资购房离婚时一般都是均等分割房产的(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


·刑法中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并没有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立案标准的规定,该罪名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