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如何才算两年自动离婚吗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分居如何才算两年自动离婚吗分居两年不可以办理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9条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民法典婚姻编》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地严重过错行为。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民法典婚姻编》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遗弃是指对其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同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为夫妻一方,受害人则不限于其配偶,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婚姻法解释(一)》对家庭暴力的构成确定了严格的标准,即“须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达到这样的程度才可认定为家庭暴力,这将家庭成员间日常吵架、偶尔打闹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排除在家庭暴力之外。一方以其配偶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提出离婚,经查证属实,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支持。如配偶一方长期地对子女或者老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子女、老人等,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我国《民法典婚姻编》此款规定有两个要件:①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如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出国留学导致两人分居;②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如有间断,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之日起重新计算两面二年的时间。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民法典总则》第4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民法典婚姻编》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主要是考虑到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及家庭义务,说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适用该条款时要注意:①一方必须是被依法宣告失踪,而不是未经宣告的事实失踪。②应一方被宣告失踪而请求离婚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由于被告缺席,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这样的离婚案件无需进行调解,而可以直接判决准予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的自由,在中国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是离婚是一个人的事情。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要走国家司法程序。建议大家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程序比较简单,只要带着相关的资料到办事大厅即可,起诉离婚流程比较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以下......
·人身损害报警记录可以做证据吗
可以,报警时的询问笔录能够作为证据使用。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经过及内容所作的文字......
·员工工伤鉴定后能否解除合同
员工工伤鉴定后能否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
·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
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
·劳动合同最晚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劳动合同最晚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很多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而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最终的判决结果才会对自己有利......
·广东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建设是国家前进发展的一条道路,自改革开发以来,为了让人民更好的安居乐业,国家需要占用土地建设来完善人民的生......
·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每个人都不愿意发生的,这样既给死亡者家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同时也对肇事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法律中设定法人的概念是为了把公司拟人化而更好地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而公司作为法人也可以因此而享受到许多......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调解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调解现在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多,所以国家给予这方面很大的重视。出现医疗事故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医疗事故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