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律师代写遗嘱多久可以办好?

律师代写遗嘱多久可以办好?律师来帮助代写遗嘱只要见证人合法,而且所代写的格式也合法,那么遗嘱双方都签好各自的名字就算是办理好了;在拟定代书遗嘱时首先需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即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所处分遗产也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中也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之继承权等问题。其次,代书遗嘱除了内容上应当合法有效外,还需要符合继承法等法规所规定的形式条件。第一,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第二,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作为代书人。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三种人不能充当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第三,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行程过程。第四,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当然如果遗嘱人确实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用捺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按《继承法》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有:(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字。(4)录音遗嘱:由遗嘱人口述录音,应当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代写遗嘱可以由律师来进行书写,但对于代书的遗嘱只要在二个见证人的见证下而进行书写的,对于此遗嘱只要在书写好了之后见证人和被继承者同时签字或者盖章就可以依法的生效,从而这份遗嘱就可以办理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职工被辞退有什么补偿经济补偿按劳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职工被辞退有什么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
      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一、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


·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
      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


·民事诉讼申诉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申诉方面的规定)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对于多次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随着法律制度的逐渐演变和完善,对人们的行为举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寻衅滋事,一般来讲寻衅滋事都是十几个人在一起,并且他们的心理......


·商标权侵权被告代理词内容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被告代理词内容是什么?商标权侵权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


·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
      在城镇道路上,我们经常会看到飞速行驶的摩托车,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那么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是否和汽......


·一、彩礼钱可以抵抚养费么?
      一、彩礼钱可以抵抚养费么?彩礼钱显然是不可以抵抚养费的,两者并没有直接关系。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如果双方育有子......


·出租屋转租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转租期限可以比原租期长吗?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如果提前退租,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出租人?租房期满未签订新......


·债券的类型特征有哪些
      债券的类型特征有哪些?一个企业想要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来,就要通过融资发展再融资的方式来让自己的企业变得更为强大,而融资的方式有很多......


·名誉权纠纷属于犯法吗?
      名誉权纠纷属于犯法吗?名誉权纠纷本身并不属于犯法,名誉权纠纷多半都属于侵权纠纷,按照法律的规定案件应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