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股东欠债与公司有关吗?

对于股东欠债与公司有关吗?公司有债务纠纷,与股东有关系,以认缴的股东或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滥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其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一套班子、两个牌子”,财产混同,利用同一资产设立多个公司,转移资产、空壳运转等。(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这是衡量法人人格是否滥用的一个客观标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是由债权人启动的,而只有当债权人的损害达到一定程度时,其才可以启动这一制度。而何谓“严重损害”则是需要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自由裁量的不确定条款,要根据债权人所举证据综合认定。(3)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确定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原则,虽然公司人格被否定后,要追究的责任并非一般的世事赔偿责任,但主观过错仍是承担这种责任的必要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股东欠债的行为,应当基于实际的债务情况而定,涉及到股东个人参与违法行为,或者因个人原因而形成的债务,那么显然是不能与公司有关的,公司并不需要承担股东个人的相关债务,另外还可能追究股东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欠钱不还起诉后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后找不到人怎么办?一、遇到商业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后找不到人,虽然人跑了,但可以先申请冻结他的银行账户查封房子或者扣押......


·在我国,关于劳动关系,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员工与用人单位
      在我国,关于劳动关系,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了。这是员工就必须要对用人单位负责了......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什么
      许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就可以准备很多考试,比如升学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等,在他人辛勤准备考试的期间却总是有人通过关系毫不费力的就考上了公务员,这......


·肇事逃逸后双方和解的还需要处罚吗?
      肇事逃逸后双方和解的还需要处罚吗?肇事逃逸后双方和解的,肯定是还需要处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


·职务侵占罪多少钱为犯罪
      职位侵占六万元以上为犯罪。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少儿医保是什么意思?
      作为家长,最担心就是小孩生病,小病小灾还则罢了,遇到大的疫病家长就头疼了,因此会背上不小的经济压力。针对这样的情况,很多省市推出了少儿医保,......


·他项权证到期卖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肯定是会随着债务债权关系的结束而有到期的那一天的,可是房屋他项权证到期也并不代表着具备着自动就会丧失法律效力的这种功能。而且房屋......


·进拘留所探视规定时间吗
      进拘留所探视规定时间吗探望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是行政拘留,需要提前跟拘留所提出申请才可以进行探视。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


·民事诉讼最后一日为节假日,上诉期限怎么算?
      民事诉讼最后一日为节假日,上诉期限怎么算?一、民事诉讼上诉期限中遇节假日怎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


·民事判决书我不服怎么诉状
      民事判决书我不服怎么诉状?民事上诉状的写法:(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职责?
      你知道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吗?单从字面上理解,就应该是替死者执行遗嘱继承的人。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