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店面出租合同签了能毁约吗?

店面出租合同签了能毁约吗?店面出租合同签了不能毁约,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承担,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形;(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二、怎么承担违约责任?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房屋买卖合同的话,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之后,合同当中按规定的内容来进行履行,一旦出现不能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之下,就会按正好违约责任来进行承担,赔偿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在人人都在用微信,这种沟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
      现在人人都在用微信,这种沟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通过扫描陌生二维码、打开微信陌生人链接受骗过。网络诈骗、手......


·最高院关于审理自首和立功案件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些刑事案件发生后,犯罪分子迫于压力,有时候会到公安机关自首。一些团伙犯罪中的从犯,出于悔改,会提供重要破案线索,这属于立功行为。为了规范对......


·劝领导别插队被开合法吗
      众所周知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有进行明确规定的,这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想要与员工解......


·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计件工资怎么算加班费
      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计件的方式发放的,比如按提成计算工资的销售人员就是属于计件工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要给员工加班费,但是......


·工伤鉴定后多长时间拿到结果?
      当工友在在工作中受伤时都属于工伤,需要先做工伤伤残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的结果,公司会根据法规进行一定的赔偿。我们要了解工伤鉴定的一些法律概念时......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是投资市场上经常出现的一种投资情形,国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对此进行规范,投资人透过投资股权从而达到分散风险......


·因疫情裁员公司要赔偿吗?
      因疫情裁员公司要赔偿吗?要赔偿,属于非法裁员。合法裁员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并支付经济性补偿。非法裁员为未按照法律规定裁员,是需要支......


·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股权转让必须原价吗
      股权转让必须原价吗?一、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依据1、以股权的真实价值为依据。股权的真实价值,即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资产的价值。一般情况下,有限......


·笔迹鉴定结果法院会第一时间通知吗
      一、笔迹鉴定结果法院会第一时间通知吗正常是十五天左右通知,要看鉴定机构和法院的安排。因为法院是不能做笔迹鉴定的。是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


·离婚之后抚养费最低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
      离婚之后抚养费最低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