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证条款是不是该合同生效的条件

公证条款是不是该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公证条款是不是该合同生效的条件?
  
  公证条款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无效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来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自;
  
  (二)标的;
  
  (三)数量知;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合同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像是民商合同,在双方约定的事情全部都完成以后,合同自然也就终止了,所以,签了书面合同以后又去办理公证,完全是多此一举。当然根据合同的内容类似于是资产分配协议书的,想公证的话也是取决于个人意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用人单位签了合同毁约了怎么办?
      用人单位签了合同毁约了怎么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违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


·缓刑结束后就没事了吗?
      刑事诉讼过程中,其实罪犯可以争取一下缓刑,如果法官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宣判了缓刑的话,则此时暂时可以不用实际执行原判刑罚,不过会有一个具体的考......


·大家可能在工作的时候会抱怨公司的工作时间太长
      您可能在工作的时候会抱怨公司的工作时间太长,经常超过八个小时的工作时间,那么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什么?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如......


·如果对方没有明显过错的
      如果对方没有明显过错的,酒驾方承担全责。具体由交警认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


·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1、买家逾期付款的,主要是按照还没付完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卖家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


·消费者退货权的规定了什么
      消费者退货权的规定了什么消费者退货权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


·酒精测试仪吹出多少算醉驾?
      酒精测试仪吹出多少算醉驾?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的规定,如果经吹气检测,并将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


·诈骗罪的立案流程有哪些?
      立案流程,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一)对立案材料的......


·侵犯名誉权报警可以吗2023
      侵犯名誉权报警可以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


·转包人不结算工程款如何处理
      转包人不结算工程款如何处理一、转包人不结算工程款如何处理对方应该按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否则构成违约,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主张支付工......


·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随着城市的扩大,拆迁也不可避免的随之进行,而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业主来说必定是关乎企业发展和利益的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