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企业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二、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是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条件。如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获得批准就成为此种股权转让的法定生效要件。有的股权转让合同规定,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或约定本合同自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受让股权时起生效等,此属典型的约定生效条件。因此,一个已经签订或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并不一定是已经生效的合同,人民法院在认定合同效力时也应特别注意对生效要件的审查。另有一点值得说明的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有区别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的问题,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也不生效。即便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也尚需当事人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为了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也是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实现的,同时双方也是需要根据协商的内容签订相应的合同,当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后合同也是会立即生效的,那么合同在生效后双方都是需要遵守合同规定的内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后都是需要承担赔偿以及违约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破产法不出工资怎么办
      企业破产法不出工资怎么办?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仲裁之后可以进行诉讼......


·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
      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一、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5号令)将从2009-4-1开始正式实施。......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一、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协商后进行分割;属于个人财产......


·2023年贩毒能判缓刑吗
      贩毒能判缓刑吗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检察院审查起诉事件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事件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


·已离职俩个月但还没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已离职俩个月但还没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


·盗墓行为应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
      盗墓行为应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盗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刑事责任。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业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业有哪些?旧的公司法中对公司资本的验资程序作出了非常具体详细的罗列,但是顺应社会变化的公司法也在不断地对验资方面的问题作......


·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否会被判刑?
      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否会被判刑?(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


·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有哪些区别?
      公司在我国的繁荣经济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出现了,在公司中大部分都是股份制公司,即一个公司内部有很多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在公司中现有很多权利,直接诉......


·离婚后双方财产解决怎么进行
      离婚后双方财产解决怎么进行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