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怎么处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怎么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需要明确的是,当事人就相关违法行为提出诉讼,是需要相关证据来进行证明的,如果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那么就必然涉及到虚假诉讼等违法的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构成侵犯著作权2023
      如何构成侵犯著作权2023一、如何构成侵犯著作权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


·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农村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


·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行使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在如今法治社会中,离婚不仅要解除个人感情上的关系,更要解决好法律相关的纠纷,更多的时候夫妻双方争议最大的在于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上,儿子,......


·医疗纠纷打官司多少
      医疗纠纷打官司多少钱?一、医疗纠纷打官司多少钱?当事人应在收到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组......


·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是什么
      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是什么一、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是什么?有经济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有哪些分类?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有哪些分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9日发布《关于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公告》,正式启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行使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根据民法规定如何起诉同学名誉权?
      根据民法规定如何起诉同学名誉权?根据民法规定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来进行起诉同学名誉权,因为实际上名誉权纠纷的范畴,它是属于我们民法所管你......


·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人民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一个受害人被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了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


·第三次的劳动合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对有些员工来说其实根本也不是什么大的问题,因为平时那些认真对待公司业务的这部分劳动者,公司即使在劳动合同到期了以后也会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