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总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待遇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每个省市发展不一样,所以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一般用人单位都是会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里面包含着工伤,只要交满一年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可以自己申请鉴定,也可以用人单位申请鉴定。用人单位没有给购买工伤保险的,那么所有的费用都得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专利侵权纠纷要怎样进行财产保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财产保全,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


·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完全是可以直接到法院当中,以对方的名义进行诉讼......


·结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
      结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我们发现其实很多时候交通肇事罪都是由机动车驾驶人员构成的,当然这样也不能排除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构成此罪的可能。当然......


·一,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儿女的内容?
      一,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儿女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第二条子女抚养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土地在我国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用地都是国家的土地,但是城市规模要扩大,只能占用农村土地,也就是集......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工人面临的人身伤害中,手指受伤应该是最普遍的。如果是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工人要向单位提出工伤鉴定请求。经过鉴定后,工人会拿到一份鉴定意见书。......


·职工在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
      职工在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单位在招用劳动者之后,一般是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这样无疑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劳动者来说,职工在被辞退能......


·宣告破产的后果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第一,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


·员工生病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生病公司能辞退吗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在中国多少岁可以结婚法定结婚年龄
      在中国多少岁可以结婚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


·哪些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哪些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一、哪些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