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钱不还是不是属于诈骗

借钱不还是不是属于诈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缺少有些借款行为是可以构成诈骗的,比较典型的有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就是借款人以非法占有金融机构财产为目的,虚构借款项目,骗得贷款后据为己有拒不归还,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的了。二、借钱不还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所以说,债权人可以采取下面几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4、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臼起重新计算。5、保留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等。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因此关键是在诉讼之前,收集中止或中断方面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证面积不等于违建面积,可以主张合理的补偿
      一、无证面积不等于违建面积,可以主张合理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的误工费需要支付吗?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的误工费需要支付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


·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材料要求是什么
      一、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材料要求是什么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份(申请者签章并用铅笔填写表中详细内容)。2、计算机软件说明书二份。......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在工作中如果员工造成了意外伤害会有工伤待遇,那么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分别包括有哪些呢?很明显,工伤医......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根据造成的后果来赔偿,一般在几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全责方无须赔偿无责方的车辆损失费,法律虽然遵循完全赔偿......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借钱是很常见的现象,还钱直接由借钱人还就可以了。但是夫妻借款就有些区别了,如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怎么处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怎么处理?遗产未分割继承人死亡可以转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


·多少钱构成网络诈骗犯罪
      多少钱构成网络诈骗犯罪现在现代人使用网络的现象非常常见,比如说利用网络购物,在网络上办公。因为互联网不仅能给生活以及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还能......


·酌定不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酌定不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