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钱不还是不是属于诈骗

借钱不还是不是属于诈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缺少有些借款行为是可以构成诈骗的,比较典型的有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就是借款人以非法占有金融机构财产为目的,虚构借款项目,骗得贷款后据为己有拒不归还,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的了。二、借钱不还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所以说,债权人可以采取下面几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4、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臼起重新计算。5、保留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等。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因此关键是在诉讼之前,收集中止或中断方面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郑州网络非法集资多少钱立案
      社会中绝大多数的人当然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社会财富跟地位的,可是我们在投资理财的这一块如果稍不谨慎就有可能会被非法集资集团所......


·寻衅滋事逮捕了怎么办
      根据《刑法》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


·借条到期续写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到期续写借条范本是怎样的?一、借条到期续写借条范本是怎样的?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主体有几个?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主体有几个?一、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主体有几个?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


·试用期期满后可以再延长吗
      试用期期满后可以再延长吗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


·夫妻一方在婚姻内怎么立遗嘱
      夫妻一方在婚姻内怎么立遗嘱只要有证据证明婚前财产属于遗嘱人的,遗嘱人单方面遗嘱效力就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


·销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哪些内容
      销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哪些内容一、销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债权人撤销权中第三人的认定方式
      债权人撤销权中第三人的认定方式债务关系是我们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其中债务人在提出诉讼的时候,也有撤销的权利。其中关于撤销权的具体内容比较复杂......


·签了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
      签了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一、签了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根据我国《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


·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一、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1、违约金的适用要以约定为前提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


·工伤鉴定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鉴定之后,并没有规定多久之后员工才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由员工提出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