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保外就医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

保外就医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理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保外就医期间又犯新罪的,及时收监。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在保外就医期间,发现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又犯新罪的,属违法犯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行为,监狱应当及时收监。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需要注意的是,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移交检察院处理,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判后,结合罪犯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及新犯罪行的刑期,重新确定相应的刑罚。二、保外就医去哪里鉴定对于罪犯保外就医的鉴定一律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是,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外就医条件而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如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则一般保外就医期间是不计入刑期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受到什么刑法处罚
      醉驾受到什么刑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


·企业法人变更材料需要准备哪些?
      企业法人变更材料需要准备哪些?一、企业法人变更材料需要哪些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


·房屋抵押土地是否也要抵押?
      房屋抵押土地是否也要抵押?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时,不仅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还要办理建设用地......


·购买商品房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风险具体有哪些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商品房被炒作的非常火爆,其中不乏许多人是准备购买商品房做小本买卖的,然而很多风险都在他们的......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既然土地闲置能够带来这么大的危害、影响那么我们就应该不浪费这样的“好机会”,让农村闲置土......


·授予新型专利的条件包括什么?
      授予新型专利的条件包括什么?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公司给我们签空白合同有效吗
      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事后自行填补内容的且不让劳动......


·划痕险多处需要怎样进行赔偿
      划痕险在我国的汽车保险里面起到又为重要的作用,对汽车在日常使用中产生的一些剐蹭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汽车在划痕多处时,可以通过相应的划痕险进行......


·合伙企业解散应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理吗
      合伙企业解散应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理吗合伙企业解散应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是有法律依据的。合伙解散,应确定清算人,由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清算人应......


·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实际上并没有被命名为“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律规定,可能各省市政府发布过于当地实......


·视频/MV版权费用一般是多少?
      视频/MV版权费用一般是多少?版权费多少由涉事方协商确定,没有固定数额的。也可能免费使用,也可能多少钱都不能使用,具体版权费有双方商量后,才能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