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般公产房立遗嘱怎么办理

一般公产房立遗嘱怎么办理不能立遗嘱,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不能继承,不是遗产,公房只是国家和个人之间建立的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关系自然消灭。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承租人子女能继承公房吗继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三、公房租赁关系的建立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租赁当事人应当使用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高不超过20年。出租人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关调配文件后15日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应当使用市房地资源局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对未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补发。对已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换发。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要求办理受配房屋或者承租权转让、交换、租赁户名变更手续后15日内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承租人凭《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出具与实际不符的租赁凭证,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租房是国家对经济收入不高人的一种福利政策,并且只要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公租房。比如说年收入比较高的、家里有很多套房子的,是不可以申请的。公租房的产权是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不是个人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安全事故轻伤2级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安全事故轻伤2级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一、安全事故轻伤2级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安全事故轻伤2级赔偿项目包1.赔偿受伤后住院期间的(住院费治疗费还有......


·传销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传销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


·知识产权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知识产权起诉需要什么资料?一、知识产权起诉需要什么资料?知识产权起诉需要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相关的身份证件等证据材料。具体需要的证据材料内容......


·员工在疫情期间有没有工资?
      员工在疫情期间有没有工资?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60000诉讼标的诉讼费是有多少?
      一、60000诉讼标的诉讼费是有多少?6万的诉讼标的法院收取1450元的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是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有些人有私房钱,婚姻关系存续期......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


·一般自首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关于自首,具体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其中不管是哪种自首,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构成条件的,而法律中规定的一般自首的构成条件又与特别自首的构成......


·公司法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


·合同纠纷管辖规则规定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