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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赠抚养协议的条件是什么是什么?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须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须合法。3、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并且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5、受遗赠人应当明确表示接受遗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从遗赠方来说,最基本的条件是要有一定的能够供其处分、赠与的财产,扶养人则应有扶养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指经济上的,兼顾考虑对遗赠人日常生活照料的能力,当然这些条件的要求是相对的,最终是以双方互相满意为准。另外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二、遗赠抚养协议的其他规定是什么?如果扶养人事先完全履行了扶养义务,他的权利的享有法律上有无具体的保障条款,这种保障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遗赠扶养的权利义务是以协议的形式订立的,那么遗赠人如果要改动遗赠条款,依法必须征得协议的另一方扶养人的同意,或者是有充分的事实能够证明扶养人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扶养义务,否则,虽然赠与是在死后才发生,但遗赠人却不能象立遗嘱人随意可以改变自己遗嘱内容那样随意改变自己的遗赠条款。第二点保障则是《民法典》中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而享有遗留的财产。遗赠抚养一般情况下都会签订协议好让自身能够合理合法的获得自身应该获得的部分,但是在签订之前,我们应该对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条件进行了解,对条件进行确认,确保双方可以成立遗赠抚养关系。当代社会我们国家的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在性质方面虽然是有所不同,但是在订立的时候需要的条件还是有相同的。就是双方当事人都存在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内容也不能够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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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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