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是哪些?

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是哪些?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二、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抚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抚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抚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抚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抚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抚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对于父母的财产继承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财产处理情况而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的,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财产清算处理情况而定,也可以由父母进行遗嘱继承处理,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沾化区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沾化区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福建假军人招摇撞骗会判多少年?
      福建假军人招摇撞骗会判多少年?一、福建假军人招摇撞骗会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划痕险到期前补漆可以吗?
      车子都会购买保险,如果车主不在意这些,但是至少要购买交强险。这个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每一个人都要缴纳的。那么关于划痕险到期前补漆可以吗?通常......


·海口临时征地补偿费用如何计算?
      海口临时征地补偿费用如何计算?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


·江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江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编号: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县(区)乡(镇)村组,负责人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县(区)......


·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人或者公司,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规定,相关劳动部们有权力对其进行处罚,或者对其进行警告,情况严重会通报批评,根据情况可以......


·被判为盗窃罪 罚金怎么交?
      盗窃罪在生活中是一种很常见的犯罪行为,一般受害者在报案了之后警方就会积极的追缴被盗的财务,如果案件的性质重大,法院还会判定为盗窃罪,但是如果......


·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一、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


·离婚补偿款欠款有无期限?
      离婚补偿款欠款有无期限?离婚补偿款欠款无期限,离婚房屋补偿款时限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应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在......


·一、法院财产保全分配的方式是什么?
      一、法院财产保全分配的方式是什么?1、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2、多份生效法......


·一、国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
      一、国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