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产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房产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每个地区公证处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多少钱,由实际情况而定。(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二、房产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房产公证的具体程序,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对房产进行遗嘱公证处理,特别是对于遗嘱的相关条款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如果遗嘱本身就存在不合法的条款,那么是无法进行遗嘱公证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当向统筹地区......


·过期后著名商标怎么续展?
      过期后著名商标怎么续展?(一)准备申请书件(二)提交申请书件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


·关于行政回避制度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行政回避制度的规定是什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三人以上打架怎么处理
      聚集三人以上进行打架斗殴行为的,就会构成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一、醉驾法院罚款和交警罚款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法院罚款和交警罚款规定是什么?醉驾法院罚款和交警罚款规定是前者是属于法院所作出的刑事处罚的内容,而后者的话是属于行政处罚内容。关于醉驾......


·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标准(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


·房屋租赁违约金怎么算,租房违约金是多少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呢?具体的租房违约金又该怎么算?我们将......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我国近几年的热门话题,如果一旦发生了医疗纠纷了,那就有可能需要我们去进行司法鉴定,那么我国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今......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钱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钱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


·什么是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
      什么是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代书遗嘱、口头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