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权的取得丧失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的取得丧失条件是什么?(一)继承权取得的条件有:1、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权主要基于三种人身关系而取得:(1)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依非法同居关系取得法定继承权。可撤销的婚姻在被撤销之前、诉讼离婚在离婚判决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前,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享有法定继承权。(2)扶养关系。如: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再比如: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血缘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之间。2、遗嘱继承权的取得:(1)具有法定继承权;(2)具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二)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1、继承权丧失的事由:《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确定由其继承遗产部分的遗嘱无效):(1)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确有悔改表现,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表示宽恕的除外);(4)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2、此外,《继承法意见》第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丧失继承权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不得代位继承。但是,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给遗产。对于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都是基于的继承人身份和相关情况的认定来办理的,特别是对于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继承权的认定上,需要首先对继承人的身份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法定的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身份是无法取得继承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涉嫌成立绑架罪量刑多少年
      涉嫌成立绑架罪量刑多少年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


·二审管辖权异议多久?
      二审管辖权异议多久?一、二审管辖权异议多久民事案件二审能不能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


·故意伤害罪刑事控告书怎么写?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公民的各项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主体不得非法侵害,在民事主体受到来之他人故意实施的侵害行为的侵害时,若双方就各项赔偿......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我国有关军事法规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销售有严格的规定,......


·深圳征地拆迁赔偿律师
      深圳征地拆迁赔偿律师一、拆迁征地律师收费: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


·劳动者在周六不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周六不算工伤吗一、劳动者在周六不算工伤吗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都算工伤,哪怕是上班途中出现问题都可以认定。工伤认定范围:第十四条 ......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是可以赔偿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


·9000工资交多少税
      9000元工资应交1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9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10%的档,则个税缴纳额=(9000-5000)×10%-210=190元......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来说除了双方的财产很重要之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中的某一方在获得抚养权之后是需要对孩子进行赡养的同时在今后的日......


·餐饮连锁加盟合同怎么写?
      餐饮连锁加盟合同怎么写?一、餐饮连锁加盟合同怎么写?甲方:联系方式地址:风险提示:特许方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


·刑事赔偿案件在执行中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关于刑事赔偿案件的赔偿问题,我们对赔偿的具体情形不是很清楚,到底哪些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哪些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另外关于刑事赔偿案件在执行中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