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权的取得丧失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的取得丧失条件是什么?(一)继承权取得的条件有:1、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权主要基于三种人身关系而取得:(1)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依非法同居关系取得法定继承权。可撤销的婚姻在被撤销之前、诉讼离婚在离婚判决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前,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享有法定继承权。(2)扶养关系。如: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再比如: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血缘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之间。2、遗嘱继承权的取得:(1)具有法定继承权;(2)具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二)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1、继承权丧失的事由:《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确定由其继承遗产部分的遗嘱无效):(1)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确有悔改表现,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表示宽恕的除外);(4)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2、此外,《继承法意见》第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丧失继承权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不得代位继承。但是,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给遗产。对于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都是基于的继承人身份和相关情况的认定来办理的,特别是对于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继承权的认定上,需要首先对继承人的身份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法定的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身份是无法取得继承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修车时的赔偿费用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交通事故修车时的赔偿费用由谁来进行承担?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二、交通事故......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子是一个最重要的固定财产。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会涉及到房子等共同财产分割。有时候,双......


·律师见证遗嘱为啥无效?
      律师见证遗嘱为啥无效?一、律师见证遗嘱为啥无效?律师见证遗嘱无效的原因:1、见证遗嘱的委托人不适格许多见证遗嘱业务并非立遗嘱人聘请,而......


·无证驾驶商业险能赔吗2023
      无证驾驶商业险能赔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


·什么是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关系是我们很多大学生刚步入社会找工作时需要了解的知识,通俗的说劳动关系是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的关系,这关系到员工能否在企业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


·信用卡贷款如何贷,能贷多少
      信用卡贷款如何贷,能贷多少钱?如今人们的贷款方式可谓多种多样,包括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卡贷款等等,针对不同的贷款,法律中规定的贷款内容也是......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


·一、重婚罪有无量刑情节如何判刑?
      一、重婚罪有无量刑情节如何判刑?重婚罪有无量刑情节的判刑规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


·领养小孩应该注意什么?
      领养小孩应该注意什么?《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


·租房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由于房价的高涨导致租房市场异
      租房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由于房价的高涨导致租房市场异常火爆,工作在一线城市年轻人只能选择租房暂时解决居住问题,而在实际中签订租赁合同......


·一、工伤保险待遇类别包括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类别包括什么?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