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首要条件是什么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积极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2、消极条件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包括:(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规定,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话,那么相互可以做为对方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要注意,若是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那必然是不能继承对方遗产的。另外,从继承法的若干问题意见中了解到,继子女及时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同时也可以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有哪些?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有哪些?一、出具法律意见1、为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对于企业经营决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


·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社保一直是人们密切关注的焦点,由于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所以社保的缴费和报销比例、范围等各个方面都是您一直关心的问题,那么您是否了解社保缴费......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居住的都是普通住宅,商业用楼则是非普通住宅,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居住的都是普通住宅,商业用楼则是非普通住宅,所以不少人简单的认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是体现在是否为商业用地上的,但这......


·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在债券市场中,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一行业,想从中分一杯羹。我们知道,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果把握不好就......


·女方在哺乳期怎样起诉离婚?
      女方在哺乳期怎样起诉离婚?一、女方在哺乳期怎样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女方是可以离婚的,如果是起诉离婚一般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而女方是可......


·怎么写管辖权异议书?
      怎么写管辖权异议书?一、管辖异议申请书范本级别管辖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因__________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请求事项:  _____......


·厂房拆迁承租方的赔偿有哪些项目
      厂房拆迁承租方的赔偿有哪些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形势前景良好,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足于给别人打工,很多人开始兴起自己当老板的念头。生产产......


·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罚款
      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罚款一、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罚款自从2013年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2013年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


·民事诉讼可以不请律师吗?
      民事诉讼可以不请律师吗?一、民事诉讼可以不请律师吗?民事诉讼可以不请律师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


·什么是洗钱罪名量刑和立案标准?
      近年来,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社会上新型犯罪案件也是层出不穷,一些高级犯罪手法出现在人们面前,很多不法分子一直在寻找法律的漏洞并利用这些漏洞实行......


·先行羁押折抵后刑期怎么算
      先行羁押折抵后刑期怎么算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