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停车费要给不
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缴纳。另外,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通常就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什么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负全责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下情况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可以知道,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的问题,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情况讨论的,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等不同情形,另外当事人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可以进行救济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实物证据的证明力标准?
什么是实物证据的证明力标准?一、实物证据的客观性实物证据自身客观性较强,不能自动对案件事实作出证明,从而不容易为司法人员和当事人所直接了解......
·现实生活中
现实生活中,您很多时候在正是加入公司前,工作都会经历一个试用期。在这期间,自己与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如果此时提出辞职,且公司并......
·哪些情况下不能算作交通事故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那么就都属于交通事故。但其实这样的理解存在一点的偏差,现实中虽然有些也是发生在道路上的,但却不......
·不是告诉才处理的罪内容有哪些?
不是告诉才处理的罪内容有哪些?不是告诉才处理的罪内容有哪些?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
·什么情形需要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形需要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
·移送审查起诉能有几次?
一、移送审查起诉能有几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次数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根据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
·合同中没有注明违约金还能要违约金吗?
合同没写违约金金额,还可以要求违约金吗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法等均由合同签订双方约定;在合同中存在违约金......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法条的内容是怎样的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法条的内容是怎样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有人会将自己的财物遗失,如果捡到他人丢失的物品,我们应当及时的还给物主。每个人都......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或者后期补偿支付等,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标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而......
·派出所扣押的钱能要回来吗?
派出所扣押的钱能要回来吗?派出所扣押的钱能要回来吗?是可以要回来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对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