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案件的民事被告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案件的民事被告答辩状怎么写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3、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二、民事答辩状在什么情况下提出?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1、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答辩状。2、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民事案件在原告上诉期间和判决过后对判决不服的,都可以上交案件的答辩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接到案件的诉讼书时,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对案件进行审查,并通知案件的被告人员,出庭辩护办理案件的答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误诊要求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医院的挂号、就诊记录以及看诊医生的诊断结果,单子等都可以作为误诊的证据,如果医疗事故协商未果,可起诉到法院进行维权。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


·辞退时去年奖金没发如何处理?
      辞退时去年奖金没发如何处理?一、辞退时去年奖金没发如何处理?辞退时去年奖金没发可以和公司友好的来进行协商处理,主要还是因为公司辞退员工奖金......


·驾驶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怎么划分《民法
      驾驶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怎么划分《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


·自己被集资诈骗能报警吗?
      由于诈骗来钱快,所以很多犯罪份子通过各种各样的诈骗手段进行诈骗,骗取他人的财物。由于学生以及老人社会经验不深,容易相信他人,所以受害人也集中......


·网络视频版权保护
      网络视频版权保护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传播也成了现代社会人们快速获取信息的途径之一,每天都有大量的内容在网络平台上更新。许多人喜欢在互联......


·公司可以对员工罚款吗?
      严格上讲是不可以的。罚款属于公权利,公权利的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只有国家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罚款,并......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一、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


·社保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保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当我们进入一个公司,公司会帮我们办理社会保险。其中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都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


·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要是在服刑期间能够符合减刑条件的话,那么也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对此我国也作出了规定,那究......


·如何办理农村宅基地房产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使用宅基地,就要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也可称为“宅基地证或宅基......


·撤销权判决执行难怎么办?
      撤销权判决执行难怎么办?一、撤销权判决执行难怎么办?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