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案件的民事被告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案件的民事被告答辩状怎么写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3、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二、民事答辩状在什么情况下提出?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1、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答辩状。2、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民事案件在原告上诉期间和判决过后对判决不服的,都可以上交案件的答辩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接到案件的诉讼书时,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对案件进行审查,并通知案件的被告人员,出庭辩护办理案件的答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典》规定的代理人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代理人范围包括哪些?(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


·买卖个人信息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买卖个人信息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消费者怎样才能避免网购假货
      消费者怎样才能避免网购假货一、消费者怎样才能避免网购假货1、看宝贝LOGO识保障。这些小LOGO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商家要获得这些LOGO都需......


·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生活中常常会因为一些事情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这可能就涉及到故意伤害;当然也可能造成别人轻伤。可是,很多人对造成轻伤的量刑问题不太清......


·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2、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


·没有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算违法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算违法吗?您可能都知道在进入单位,用人单位就会与我们同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但有的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不与劳动者签订合......


·合同生效的两大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两大条件有哪些?(一)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国家一些部门的职员待遇和工资水准对于不处其间的外行来说总会带有一些神秘色彩,但其实政府早就对其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薪资水准有了详尽的划分,虽说并......


·申请取保候审后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取保候审后的流程是怎样的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


·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生活中如果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果触犯法律的话,我们即可采用民事诉讼的方法来维护自身......


·侵权案件诉讼时效可否中断?
      侵权案件诉讼时效可否中断?侵权案件诉讼时效可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