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公证房子遗产可以改吗?

一、公证房子遗产可以改吗?房屋遗产办完公证后,可以更改继承人,不过变更也要公证;或者撤销原来的公证,再重新立一份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只不过应按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效力最高的遗嘱;而发生遗嘱撤销时,被撤销的遗嘱自撤销的意思表示生效之日起即失去法律效力,对遗嘱人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遗嘱的变更、撤销方法有下列几种: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或者,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二、订立自书遗嘱的过程是怎样的?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3、遗嘱人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综上所述,房产是老人重要的家庭财产,其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方式确定房产归属,如之前订立的遗嘱存在问题,老人可以更改。自书方式的,要重新写一份遗嘱,而通过公证方式,则需要去公证处重新公证,将之前的遗嘱公证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共同海损的金额如何确定?
      共同海损损失范围的确定各种共同海损行为所引发的损失形式多样,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可归类为共同海损牺牲及共同海损费用两大部分。共同海损牺牲即在船......


·打架拘留取保候审有案底吗
      打架拘留取保候审有案底吗一、打架拘留取保候审有案底吗?打架拘留取保候审不会有案底,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一、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案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


·写好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写好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1、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男女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只有一方要求离婚的,......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哪些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哪些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致死无法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死无法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先交强险赔偿一部分,保险能走的走掉,三者险能走......


·河南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1)征收经济开发区集体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


·一、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一、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包括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还有死亡待遇。在工伤医疗待遇中主要包......


·交警移动测速有哪些规定?
      交警移动测速有哪些规定?交通部门的流动测速是合法的。交通部门的流动测速是合法的。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交通......


·关于认罪认罚是什么意思?
      根据国家的规定,对于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被告人,可以采取认罪认罚的法规来处理。那么,您知道认罪认罚是什么意思吗?是不是每个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都可......


·感情诈骗案怎么立案2023
      感情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上没有规定感情诈骗罪,感情诈骗可能涉嫌诈骗罪,一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感情诈骗是从对方的出发点来看的。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