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机关误判一年要赔多少钱?

司法机关误判一年要赔多少钱?
  
  一、司法机关误判一年要赔多少钱?
  
  1,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5年国家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
  
  按上述标准,再乘以关押的天数,就是赔偿总额:365乘219.72=80197.8元。
  
  二、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赔偿义务机关是什么?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当我国的行政机关或者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后,该行政机关也是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非法拘禁公民的人身自由以及采用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情况下都需要支付国家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民事伤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民事伤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众所周知,民事伤害是生活中最常见纠纷之一,也是法院最常处理的案件,当涉及到一个民事伤害案件时,您知道法院一般情况......


·一、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金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金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金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平等分割,孩子的教育基金归谁所有,关键取决于你们以孩子的名......


·签合同签集团和分公司区别是什么?
      签合同签集团和分公司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集团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合同。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流程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流程注意事项是怎样的遗漏或错误追加当事人(1)应当追加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必须适格,且不能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


·在我国法院叫认罪是什么意思
      下至公安机关,上至人民法院从来都没有任何资格无缘无故的要求我国公民必须要认罪的,有少部分犯罪嫌疑人可能通过自己的律师得知法院叫自己认罪的,法......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刑事案件......


·右转弯开错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理
      右转弯开错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理一、右转弯开错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理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同意?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同意?在当今社会上劳动合同对于劳动人们是十分重要的,不管是平常的劳动者还是明星以及许多人喜欢的球星之类的都会有自己的一......


·疫情延迟发工资怎么办?
      疫情延迟发工资怎么办?可以咨询用人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并在后期复工后,由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待遇。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


·二手房买卖流程是如何走的
      二手房买卖流程是如何走的1、查册。买卖双方条件达成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进行查册。2、签约。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约》。3......


·法院受理费用标准规定是什么
      法院受理费用标准规定是什么(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