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一、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都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二、物业主要管理那些方面?
  
  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6)车辆道路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在业主都已经交过水电费了的情况下,除了国家供水,供电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停水停电,比如电线检修等情形,已经交了水电费,却因为拖欠物业费而停水停电,这严重侵犯了水电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总则前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前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其实在当今时代,我国有一部分公民对国家的基本法规还是不太了解的。也正是因为如此,自己在进行司法维权的时候,往......


·摩托车无牌驾驶怎么处罚?
      摩托车无牌驾驶怎么处罚?无牌驾驶,是指机动车没有牌照而驾车行驶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临时牌照还是正式牌照,机动车必须有牌照才能上路。......


·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
      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一、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


·购买顶账房有没有违约金?
      购买顶账房有没有违约金?购买顶账房签订了合同也有违约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不管是工程项目的所有者还是日后会使用到这个建筑的公民都会对施工方建造的工程质量表示高度的重视,因为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上的利益以及公民本......


·近几年,工作生活中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备受关注,大多数人都对经济
      近几年,工作生活中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备受关注,大多数人都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数额持有怀疑态度。那么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是什么,具体都有哪些呢?下面就......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一、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订立公证遗嘱本质上就是将已订立的遗嘱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就可,办理遗嘱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一个建筑从开工到结束包含许多道工序和步骤,但总体的建筑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和建筑装饰。主体结构保障的......


·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
      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一、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因为现在关于公司的一些事情要进行一定的变更的时候,都是需要有......


·合同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有那些?
      合同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有那些?(一)、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