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判后还能办监外执行吗?
醉驾被判刑后,申请监外执行的是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需要矫正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1)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没有依法送达监外执行法律文书,没有依法将罪犯交付执行,没有依法告知罪犯权利义务的。
(2)人民法院收到有关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后,没有依法进行审查、裁定、决定的。
(3)公安机关没有及时接收监外执行罪犯,对监外执行罪犯没有落实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的。
(4)公安机关对违法的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当给予处罚而没有依法作出处罚或者建议处罚的。
(5)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应当作出对罪犯收监执行决定而没有作出决定的。
(6)监狱、看守所应当将罪犯收监执行而没有收监执行的。
(7)对依法应当减刑的监外执行罪犯,公安机关没有提请减刑或者提请减刑不当的。
(8)对依法应当减刑的监外执行罪犯,人民法院没有裁定减刑或者减刑裁定不当的。
(9)监外执行罪犯刑期或者考验期满,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和履行相关程序的。
(10)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在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的。
(11)监外执行罪犯出现脱管、漏管情况的。
(12)其他依法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
这类监外执行的人员在监外执行期间,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生活和工作。一旦具有违法行为时,应取消这类监外执行,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收监办理。对这类违法人员上报虚假资料的,还应追究这类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诈骗罪266条说的什么内容
是非与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但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人往往会因为利益的驱动,做出有违本心的事来,诈骗是其一。我国法律对诈骗罪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和处......
·派涉黄卡片什么罪
在路上派涉黄卡片属于传播淫秽物品,按照治安管理案件处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
·公安机关不报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公安机关不报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意思?不批捕就代表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可以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艺人名字和商标相同算侵权吗?
艺人名字和商标相同算侵权吗?一、艺人名字和商标相同算侵权吗?一般谈不上侵权,可以使用。他人商标名称已成为相应产品通用名称、特有名称的;这种......
·打架斗殴判几年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方没抚养能力男方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女方没抚养能力男方不想要孩子怎么办?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往往是孩子受到了最大的伤害。在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属其中一方,但实践中往......
·认定走私制毒物品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走私制毒物品罪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走私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
·版权专利权主要有哪些区别
版权专利权主要有哪些区别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
·2023年修水库征地补偿是多少?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由于即使通过可合法的途径,也将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故而只要国家机关有需要,就可以将土地进行征收,征收不同类型的土地的补偿......
·申请错误批捕羁押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错误批捕羁押赔偿程序是怎样的公民(赔偿请求人)因被错误羁押,而向司法机关(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必须遵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程序和......
·如何算工伤认定?工伤有哪些类型
并不是像您认为的那样,只要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场所内,人身受到损害的话就一律被认定为工伤,此时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那究竟现实中如何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