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逾期付款每天违约金多少合法?

逾期付款每天违约金多少合法?逾期付款每天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都是合法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不予支持;若当事人主张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二、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违约金过高的进行调整,该意见明确是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指导意见,在商事审判中是否可以参照适用存在争议。2、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该方式也是参照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在商事审判中适用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3、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0%计算违约金,虽然《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但认定原告的利息损失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理由如上述似乎并不充分。4、关于调整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5、现行的逾期贷款利率不具有可操作性。6、法院主动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没有法律依据。贷款逾期的情况下,根据贷款时签订的相关条款, 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并没有对违约金进行约定,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中也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进行明确认定,只是规定了违约金的上限不得超过多少。因此,具体的违约金支付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无法协商的可以诉讼认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人员在民间借贷关系或者是其他的合同类型当中,并没有积极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会导致逾期责任的产生,比如说逾期违约金就应当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进行确定。无法确定的情况之下,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来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要求加班员工是否可以拒绝?
      虽然很多时候员工加班都是因为自己白天没有及时完成任务,而到了下班之后自己主动自愿留下来加班的,但现实中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其实也不少。那从......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格式是什么?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格式是什么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格式是什么出让方:(甲方)地址:受让方:(乙方)地址: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生活中有很多的再次组建的家庭
      生活中有很多的再次组建的家庭,也有很多人对二婚家庭中父母一方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问题有很多疑问,比如亲生的孩子是不是可以多分财产,二婚的父母是不......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有什么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有什么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情,谁谁谁买房子,卖房子,然后又是怎么样的。还有的出租国有土地,那......


·集体传销活动罪由什么构成?
      集体传销活动罪由什么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普通老百姓并不是很了解精神障碍具体指什么内容,但是患有精神障碍的人总是隐匿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为了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离婚当事人都不愿意要孩子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出现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情况,还是双方都不愿意要孩子的情况,此时就已经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那么夫妻就只能通过诉......


·一、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


·是不是审查起诉阶段一定不给取保候审
      一、是不是审查起诉阶段一定不给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不是绝对不能取保候审,只不过取保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与合同欺诈规定是什么?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与合同欺诈规定是什么?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与合同欺诈规定是前者所涉及到的合同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后者是属于不发生效力的合同。......


·管辖权转移受理费要多少?
      管辖权转移受理费要多少?在法院申请管辖权转移受理费是不需要的,只要当事人申请了管辖权转移,之后在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