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被告应诉答辩状怎么写?

对于被告应诉答辩状怎么写?
  
  一、 对于被告应诉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③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内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二、答辩状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帐号:
  
  答辩人因一案(或:答辩人因对一案所提起上诉),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说明:
  
  三、被告答辩状什么时候提交法院?
  
  被告答辩状应在15日内提交给法院。
  
  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该条第2款又规定:“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综合上面所说的,答辩状是由被告来进行书写,在写的时候就要把案件的所有情况写清楚,包括有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写清楚,这样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答辩状,只要答辩的内容与案件相符合且也有合法的证据,那么有可能会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能不能异地购买保险2023
      能不能异地购买保险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司......


·什么证据能认定是围标
      围标也称作串通投标,串通投标罪的犯罪证明方法。认定围标的证据如下:1、勘验、检查笔录对犯罪嫌疑人的住处、公司、企业勘验、检查,提取招标者私下开......


·招标投标法管理办法是什么?
      招标投标法管理办法是什么?1、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目的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通过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


·重婚罪原配偶不告会定罪吗?
      一、重婚罪原配偶不告会定罪吗?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如果配偶不去起诉的话,也可不坐牢。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哪些?
      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哪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


·我国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
      我国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我们身边存在着各种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一般是要进行拆迁的,再我们理解里面,拆迁时必须要户主同意的,那么,我国违法建......


·民事诉讼授权追认可以吗?追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授权追认可以吗?追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一、追认权追认是追认权人实施的使他人效力未定行为发生效力的补助行为。追认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买二手商品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
      买二手商品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人们都知道,购买房子需要获得房产证才能证明房子的归属关系,房产证是房子所有者证明房子归属的证明文件。但是,......


·非法经营罪香烟20万左右判多久
      行为人在尚未取得相关资质,而擅自经营食盐、烟草、电信业务等的,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的物品不同,情况不一样,那么最......


·法律上私藏枪支弹药判几年
      私藏枪支弹药判几年违反枪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什......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我国有着土地共有化的机制,如果想要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者,就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支付一定的金钱来交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