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二手房买卖起纠纷开完庭以后怎么办?

一、二手房买卖起纠纷开完庭以后怎么办?二手房屋买卖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开庭之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二、二手房买卖纠纷怎么处理?1、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卖方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是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方存有过错,与卖方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2、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三、二手房买卖出现纠纷怎么办?1、未经在房屋内共同居住的其他成员同意,房屋所有权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房屋权利人个人购买所得的房屋,配偶或其他亲属因婚姻或亲属关系形成了同住事实,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保障其居住权益,但该权益的存在并不构成对房屋所有权人处分房屋的限制。2、合同签订后,一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而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如何处理?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二手房屋买卖引起的纠纷我们一般需要当地的司法部门来进行处理,我们如果想避免二手房屋引起的纠纷就应该在买卖房子之前对房屋的状况了解清楚,一定要问清楚有没有房产证等情况,并且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请求律师来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总是离不开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就可以知道当事人在此次事故中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然后才能接着处理事故。那具体来说,交......


·在我国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口就业问题提供了不小的帮助。很多小企业......


·提到房子好像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在各地商品房的价格与日俱增
      提到房子好像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在各地商品房的价格与日俱增的同时,也提供了一些其他的比较新颖的,为了解决人们住房问题的产业链,就类似于房中......


·什么是涉外民事案件法律规定
      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2、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3、应诉管辖。......


·武汉市房管局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房管局”也就是房产管理局,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就是负责房屋管理工作。房产管理局的具体部门统一制订了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这有利于房屋买卖手续......


·债务人拒绝可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吗?
      债务人拒绝可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吗?债务人拒绝不可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1)权利人之请求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


·犯罪人员拘役管制缓刑有哪些依据
      犯罪人员拘役管制缓刑有哪些依据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


·对于欠钱的人
      对于欠钱的人,如果他们不还钱,首先可以直接和他们去协商一下,一直不还并且没有要还钱的打算的人,可以去法院告他们,强制还钱。现在手机付款随处可......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
      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约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有可能会被扣除一部分的工资,但是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而要是企业违法......


·什么是信用证?开立信用证流程是什么?
      什么是信用证?开立信用证流程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根据对别人的信用程度决定是否跟他合作或者有金钱上的交易,也会根据商家的信用度来决......


·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
      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一、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不合法,对于非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而言,仅要求上市公司的经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