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讯问时间和时长规定是什么?

讯问时间和时长规定是什么?讯问时间和时长规定是根据《刑诉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一次讯问,如犯罪嫌疑人没有作案嫌疑的,应当立即释放。所以刑拘的最短时间要看何时进行讯问,如果是执行刑拘后马上就进行讯问的,如果没有作案嫌疑。也可能很短时间就可以获释,如果有作案嫌疑,拘留在三日内需要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所以正常拘留时间为1至14日,特殊最长时间为37日。二、讯问后一定拘留吗?并不一定拘留,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讯问是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常见手段,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情况下,还需要在拘留的过程中按照起诉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六十岁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六十岁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大的问题,无法补救的话,很可能会走到离婚这一步。除了财产分割,双方最关心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是归母亲抚养的,......


·交通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
      交通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


·在室内有空调有高温费吗?
      高温作业特别是在夏季中工作,对身体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国家强制规定企业在高温环境中必须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这是对工作人员的补偿性福利。很多人想......


·不起诉是否自动解除取保候审?
      不起诉是否自动解除取保候审?一、不起诉是否自动解除取保候审?不起诉不能自动解除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


·广西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广西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


·司法鉴定二次时间是多久?
      二次司法鉴定是对于一次司法鉴定结果的核查,当鉴定申请人对首次鉴定结果存在质疑并符合规定时,则司法鉴定机构就可以针对原来的鉴定事项进行二次鉴定......


·企业改制的性质,改制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改制的性质,改制的原则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个企业需要适应融入现代社会,就需要进行改制才能更好的发展,否则便会成为社会发展的遗弃......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怎么确定
      现代小区都是由专业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的,而作为业主也应该支付物管公司相应的物管费,但有的人认为物管费是由业主确定的,当然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


·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
      1、提请减刑、假释的条件:(1)提请减刑的条件。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监狱可以提请减......


·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超过保险额度时,费用谁承担?
      当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发生后,保险公司要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超过保险额度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超出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