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一直以来都是实际生活中一个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对此看法也一直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由此产生诸多关于该问题的法律纠纷。为了帮您深入了解这一法律问题,我们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金,就法学方法论而言,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
  
  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当事人在解除协议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表述的,则应该按照解除协议的相关约定来办。因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意思自治是私法的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合同解除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协议,法律没有理由进行干预,更没有理由进行否决。
  
  当事人已经达成合同解除协议,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终止。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是双方之前达成,此时已经终止履行了的合同的约定。当事人不能根据已经终止的合同内容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当事人达成的合同解除协议没有关于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内容,视为守约当事人放弃了该项权利,对当事人自行放弃民事权利,法律没有干预的正当理由。
  
  若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并达成相关合同解除协议,但协议没有对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有相应约定的,当事人在解除协议后另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是不可以的。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当事人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当事人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看出,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的问题是需要分情况来看待的,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违约金以及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协商内容来解决;当合同解除并不存在过错方时,责当事双方均没有承担违约金的必要;当存在过错一方解除合同时,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您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
      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一、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第一,借据、收据不规范借贷双方提交的借据、收据往往写的不规范,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


·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


·不批捕就是不够起诉标准么?
      一、不批捕就是不够起诉标准么?不是,批捕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前提,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有一系列的程序,还可能会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


·工商局怎样调节产品质量纠纷?
      工商局怎样调节产品质量纠纷?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


·中国被监护人有病是否需要抚养法,相关规定有什么?
      离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沉痛的,而往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为了双方的头等大事。可一旦孩子生病了,抚养的一方无力支付医药费怎么办呢。那下面我......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的八种情形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的八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


·法律规定现金行贿如何认定?
      一、法律规定现金行贿如何认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


·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买房贷款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等选择。而商业贷款在各个地区的贷款条件都不一样,每个人商贷买房所需要的首付也不一样。那......


·公司法规定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规定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在公司法当中的第148条当中规定公司的一个高级的管理人员,比如说董事间是必......


·一、长春市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长春市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