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抓走他人宠物犯法吗

抓走他人宠物犯法吗抓走他人宠物是否涉嫌犯法,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有主人的宠物是他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在未告知主人的情况下,带走甚至食用他人宠物,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如果宠物价值较大,拎走宠物的人可能涉嫌盗取他人个人财产,可能涉嫌犯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被处以刑罚。具体可以根据下面三种情况判定:1、宠物价值不菲,已经到达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而且抓走宠物的人也明知宠物的价值,仍然实施盗窃,那么就构成盗窃犯罪。2、抓走宠物的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个宠物的价值,同时按照一般人的判断也无法认识到这只宠物价值不菲,那么不能认定抓走宠物的人构成盗窃罪。3、被抓走的宠物只是一直普通的宠物,其价值通常达不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那么抓走宠物人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但其未经他人允许,抓走宠物的行为已经涉嫌行政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带宠物外出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外出时要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如果宠物造成他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2、不要随便带走甚至伤害、食用他人的宠物,赔钱事小,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3、在发现他人遗失的宠物时,千万不能据为己有,可以帮忙寻找主人,或者直接向警察求助。二、宠物被抓走,可以通过下面几个方面维权1、要求返还宠物、赔偿损失2、造成宠物受损的,还要承担治疗费用3、如果造成他人宠物死亡,除了赔偿费用,主人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上对装修阳台高空坠物如何规定?
      法律上对装修阳台高空坠物如何规定?高空坠物造成伤害的事件现在层出不穷,造成的身心伤害和物质伤害是较大的,我们对这类问题的重视度需要越来越高......


·证人作证是否需要证据?
      证人作证是否需要证据?需要证据,证人证言有以下特点:(1)它只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阐述,而不是推测或分析意见;(2)证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异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异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买卖合同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双务合同,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其中就包括抗辩权。抗辩权有很多种,与......


·简单的来说
      简单的来说,暂时性的延缓执行刑事惩罚被叫做缓刑,这是一种存在于刑法里的一种刑事惩罚制度。虽说,它是一种制度,但这种制度,不是每一个触犯刑法的......


·男离女孩子给男要不要抚养费?
      男离女孩子给男要不要抚养费?若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放弃孩子抚养费用,你应当负担孩子抚养费。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


·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
      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


·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一、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


·股权转让协议外资企业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外资企业怎么写签订协议双方:甲方:乙方:合营他方: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


·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一、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


·工伤期辞退员工还能认定工伤吗?
      工伤期辞退员工还能认定工伤吗?工伤期辞退员工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还能认定工伤,因为工伤他的认定条件的话,是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当中发生的......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一、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