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刑事诉讼请求怎么写?

关于刑事诉讼请求怎么写?刑事诉讼请求应当写明: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等,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 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而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二、刑事诉讼的参与人有哪些?(一)当事人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具体包括:(1)被害人。是特指在公诉案件中,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自诉案件的被害人称之为自诉人。(2)自诉人。是指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尚未被提起公诉的人。(4)被告人。是指被指控犯有某种罪行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包括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被提起公诉之日起称为被告人。(5)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做出物质赔偿的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对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物质赔偿责任的人。(二)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诉讼代理人。有关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刑事犯罪事实来处理,特别是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刑事诉讼请求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行政案件回避只能一次吗
      对于行政案件回避只能一次吗?行政案件回避的次数没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多少在合同期限内单位辞退你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多少在合同期限内单位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雇,应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
      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由于伤害程度较重致残的,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此时,工伤赔偿对职工个人甚至整个家庭至关重要,而工伤赔偿数......


·加班费应算应发工资里吗
      加班费应算应发工资里吗?加班费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计算。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


·男女朋友分手后,约定了分手费,该约定有效吗?
      从协议性质来看,男女之间基于“分手”而约定“分手费”并由此产生的债实际为法理上的“自然之债”,自然之债源自罗马法,根据一般学理通说,该债性质......


·办理房产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在买房的过程中,有的人为了一个心安,往往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还办理了公证,当然此时自然是对购房合同进行公证。但从买房流程来看,其实这不是必......


·未成年抢劫拘留多久时间?
      未成年抢劫拘留多久时间?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被拘留,满了14岁就是犯抢劫罪了,得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


·签订的合同传真件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传真件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一、和已婚男人同居算不算重婚罪?
      一、和已婚男人同居算不算重婚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已婚的男性同居的,如果双方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是属于重婚的情形,会构成重婚罪。......


·未成年开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未成年开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


·起诉离婚多久判决离婚证?
      一、起诉离婚多久判决离婚证?通常离婚案件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三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