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抢夺罪多久判刑处罚

2023抢夺罪多久判刑处罚
  
  一、抢夺罪多久判刑处罚
  
  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因此,单说抢夺多少财物构成犯罪的话,那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就可以认定构成本罪。若是具有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此时对于抢夺财物的数额要求只需要按照上述数额的一半确定。
  
  二、抢夺罪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对于抢夺罪要特别注意的是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抢夺他人财物,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认定为抢劫做。比如,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等等。这个时候,由于成立抢劫罪,自然就不会再按照抢夺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笔迹鉴定能否是依据有关复印材料
      一,笔迹鉴定能否是依据有关复印的材料不是,所有的鉴定材料都需要经过双方质证,没有经过质证的材料不能作为鉴定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


·哪些财产属于离婚时可以分割的
      哪些财产属于离婚时可以分割的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


·法庭审判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一、法庭审判流程包括哪些环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1、开......


·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
      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一、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被告人当庭翻供在刑事诉讼审判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在翻供时所强调的理由,......


·一、离婚财产民事案由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民事案由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共同财产分割法律案由有的规定是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工程决算审计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1--0.3%左右,追加收费一......


·工伤责任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工伤责任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由劳动合同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没有按......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括哪些内容?经济合同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因为一方的不履行而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所以当我们在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的......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能否撤销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能否撤销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要么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即私了;要么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前一种方式省时、省......


·医疗纠纷处理方法有那些
      医疗纠纷处理方法有那些医疗纠纷是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械的服务不满意或造成人员伤害等情况发什么的矛盾,相关数据表示我国的医疗水平远不能满足现......


·放弃监护权申请范本是怎样的
      放弃监护权申请范本是怎样的一、放弃监护权申请范本是怎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